“郑兄弟,你可知道,达林台首领知道你要收羊毛,肠子都悔青了。”林远笑着对志文说。
两人此刻坐在火堆旁,皱着眉头吃着烤羊肉。
薛平昨天喝醉了,闻见酒味儿就恶心,宁肯干活也不愿陪着志文了。
没奈何,其他人要么语言不通,比如柳才,要么不太会说话,比如陶勇,只能赖上林远了,而且今晚举办烧烤晚会的这个部落-乌特拉部和林远也熟,非他莫属。
“呵呵,”志文笑道,“后悔就好,今年想必来过这儿的部落,都会把羊毛留下了吧。”
“那还用说,一斤羊毛换一两粮食,傻瓜才扔呢,幸好去年我羊毛留了一些。”乌特拉部的思勤笑着接话,他叫汤和志,也是汉人,年纪比林远大,应该有二十多岁了吧,已经蓄起了胡须。
乌特拉部,与达林台部一样,都是一百人左右的小部落,也是苏尼特部的附庸,他们这种小部落,不像那些大中型的部落,如科尔沁、土默特、苏尼特等,有传承已久的部落名称,而是用首领的名字作为部落名。
所以乌特拉部首领就叫乌特拉,一旦换了首领,部落名称自然就换了,达林台部也是如此。
平心而论,志文收羊毛的这个价格,实在是...低了些,一斤成品毛衣的成本,不过是收购羊毛的一两粮食和织毛衣的手工费用一斤粮,算上损耗和洗羊毛的费用,全部加起来不会超过两斤粮食,粮价再贵,折合成银子也不会超过一钱。
而一斤成品毛衣有几件?少则三件,多则五六件,每件毛衣商社用一钱五的价格收购,这利润,呵呵!
可羊毛在蒙古人眼里历来都没什么大用,现在废物利用,多少能换些粮食,他们都是喜出望外。
再说各个部落羊只总数不少,像达林台和乌特拉这样的部落虽小,上千只羊还是有的,只要以后不把羊毛扔了,一年下来,一只羊能剪下十斤毛,那就能换一斤粮了,上千只羊能在志文这儿换不少粮食,冬春之交青黄不接的状况将大大缓解。
“汤大哥在乌特拉也是帮他们种田吗?”志文注意到,越是小的蒙古部落,越是重视种地,达林台和乌拉特即是典型,再比他们小的部落,估计没有了,人口数量不足,很难生存下去。
“是啊,”汤和志笑道,“我在乌特拉和林远一样,就是教他们怎么种田的。”
“汤大哥,那些大部落,他们种田么?”志文很好奇,大中型部落的羊只多,但人口也不会少,食物的产出,如羊奶,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应该是差不多的,小部落缺粮,大部落也不会例外。
汤和志摇头,“不种,这些人自命不凡,都不愿意种田。”
志文随即想到,前两天来的那个中型部落,在看到达林台部种的田后,眼神中明显流露出鄙夷和不屑,看来大中型部落对农事并不热衷。
“那他们粮食够吃么?”志文问道。
“一样的,都不够吃,”林远插话了,“那些自命不凡的部落,不过是仗着被后金册封为台吉,每年可以从辽东领些赏赐罢了。”
语气中是深深的不屑。
“还有,”汤和志接着说道,声音却是有些低沉,“要是还不够,那些大部落会联合起来,入关抢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