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郑小公子,难得来一趟大草原,多吃些肉才是,看你长得那么瘦。”一个满脸胡须的彪形大汉,哈哈大笑着,用不太流利的汉语对志文说道。
其实靠近长城的这些蒙古人,多少都能说些汉话,身为首领,见多识广,会说的更多些。
此人也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今天上午刚到,卖了十几匹已经长成的雄壮公马给志文,换了一笔不菲的粮食,价格比以往那些明人商贩给的要高些。
这些公马,或许在这些明人眼中是难得的良驹,但在他们这种蒙古小部落中,就是麻烦,草料吃得多,却一滴奶都没有,杀了它们吃肉吧,却又舍不得,拿给明人换粮,是最好不过的事儿。
除了这些马,去年秋天他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留下的那几百斤羊毛,在他眼里分文不值,也被志文用二十斤的粮食换走了,这两件事加起来,让他对志文好感大增,这不,非拉着志文来吃他们的烤羊肉不可。
“这位头领,”志文强颜欢笑道,没记住人家的名字,只能统称头领,这些蒙古人的名字,对志文来说都有些难记,“小子胃口有限,实在是吃不下了。”
志文心里苦,脸上还不能表现出来,这是他第一次亲身体验吃肉吃到怕的经历。
自从林远帮他安排孟根等人送信,各部落陆续到来后,恶梦般的日子就开始了。
基本上每来一个部落,就要开一场烧烤大会,区别在于宽裕的部落交易前弄,穷的部落交易后搞,总之都逃不掉。
要是一年才能吃上一次肉,那肉在你心里就是无上美味,吃之前期盼,吃之后怀念。
要是隔三岔五地就能吃上一顿肉,那肉于你而言,与其他食物就没多大区别。
要是天天顿顿都吃肉,吃的还是这种烹饪手法及其落后,腥膻之气扑鼻的烤羊肉,对志文来说,就是受刑。
“啊?吃不下了,来喝点酒就能吃下了...对了,你不能喝酒。”这首领还没喝醉,记得志文还小,喝不了酒,倒不勉强,不过他接着大喊,“来人,给郑小公子倒碗奶,顺顺食。”
喊完接着对志文道,“听我的,郑小公子,喝碗奶就能再吃些了。”
志文暗自苦笑,此刻的他,无比怀念逃难路上的野菜饼和苜蓿汤。
“咦!这位兄弟,怎么停手了?”这首领看到陪着志文赴宴的薛平在一旁发呆,“是我们的肉不香,还是酒不甜?”
“哪里哪里。”薛平急忙说,“我歇口气,歇口气,来,首领,我敬你一碗酒。”
说罢一仰脖,把酒灌入自己嘴里。
这个曾经吃了上顿没下顿,要靠着马奶才能勉强过活的马贼头子,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吃肉吃到怕,喝酒喝到吐的时候。
可谁叫他汉蒙两语皆通,两族的各种风俗习惯也都知晓呢,陪志文与各部首领洽谈、喝酒等事务,责无旁贷地落在了他身上。
其他人都忙着与蒙人们的交易,先是没空参与,后来是被他与志文的惨象吓到,不敢来,这几天一直都是他和志文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