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是路虎还是宾利,慕景宸的车,永远都是黑色的,像他那个人一样,严谨、冰冷、不容易靠近。
什么时候,那个男人,开始喜欢大红色的车了?
收敛好表情,林可馨安安静静走下车。
接过琳达手里的好好,她面色平静地走进景辉大厦。
林可馨的身影一消失,兰博基尼黑色的玻璃车窗便降下来。
慕景宸就这样坐在车里,隔着二十公分的距离,隔着下午的阳光,安安静静望着那道吞噬了林可馨和奶包们的门。
他的目光深邃,却柔和得不可思议。仿佛正穿透这道门,一路跟随着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知道林可馨要回来,慕景宸这周没有去芝加哥。
没想到,一周不见,他的女孩居然剪了短发。
慕景宸一直很喜欢林可馨的长发,哪怕当初分别了六年,再度相逢,林可馨依然留着及腰长发。让他那么迷恋,那么痴缠。
可现在,她却剪了短发。
她为什么剪短发?
是想和过去彻底告别吗?
还是下定决心,要重新开始新生活?
呵呵……慕景宸笑了。
可可?从来都不知道,剪了短发的你,居然这么俏皮,这么灵动,丝毫没有二十九岁女人的沧桑和疲惫,简直就像个刚满二十岁的小姑娘。
可三十二岁的我,已经疲惫不堪。
对于你来说,这样的我,是不是太老了?
又坐了两分钟,慕景宸推开车门,走下去……
和以前每次来景辉集团一样,林可馨一走进大厅,王书就迎了上来。
双方都还没来得及彼此打招呼,好好已松开林可馨的手,扑了上去:“Uncle王!”
抱住王书的腿,好好满脸兴奋,眼睛里还有明显的崇拜和讨好:“Uncle王,我已经学会了左勾拳,你什么时候教我散打呀?”
林可馨一呆。
好好跟王书也认识?
她突然意识到,在芝加哥的四年多生涯里,她缺失了很多场合。
王书想去捂好好的嘴已经来不及。
反正都穿帮了,他索性一把将好好抱起来,直接放到自己脖子上,大笑道:“行!等我下班就考考你,要是你能通过我的测试,我就教你散打。”
“欧耶!”好好激动得坐在王书脖子上狠狠蹦跶了两下。
月月看见好好这样,眼红得不得了。小手直接冲王书展开,大喊道:“Uncle王、Uncle王,我也要骑大马,我也要骑大马……”
“好!月月也骑大马!”王书还没来得及开口,钱少廷已经将月月举起来,稳稳地坐在了自己脖子上。
月月高兴得“咯咯咯咯”直笑,和好好像两个打胜仗的小将军,无比得意。
迎宾虽然接到通知,说慕总的妻子和孩子们要来,悠着劲儿尽可能表现得自然点,不让老板娘怀疑。
但此时,看见王副总和钱少董这两个平时面无表情的冰雕男笑这么开心,还把两个漂亮萌宝放在脖子上,迎宾吃惊得瞪大眼睛,连鞠躬都忘了。
林可馨摇了下头,微笑着走过去,冲王书伸出右手:“您好,王副总!”
“不是吧?可馨?你跟我这么生分?”王书夸张地鼓鼓眼睛,却很礼貌地握了下林可馨的手:“请吧!‘绿色庄园’现在已经成了集团最头疼的硬骨头,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你赶紧吧,全体董事们都在等着您呐!”
在林可馨的记忆里,王书每次看见她,都喊她“太太”,这还是第一次直接称呼她“可馨”。
原本应该不习惯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被王书这么喊出来,尤其是王书一张嘴就是“绿色庄园”,林可馨就有种久别重逢的亲切感。仿佛,她一直都在景辉集团这个大家庭里,从来没有离开过。
她的笑容一下子漾开,直达眼底。
“好的王书,我这就跟你们一起去会议室,向全体董事们负荆请罪!”
王书在大厅里等的时候还提心吊胆,生怕林可馨进来看见他就发飙。
说实在的,他觉得慕景宸让琳达去接林可馨就是扯淡。
这种事情,虽然纸包不住火,总有一天会知道。但肯定是越晚知道越好,最起码有个缓冲。
慕景宸却派琳达去。
琳达虽然没和林可馨见过面,但那洋妞的脑回路跟中国人不一样。
中国人含蓄,琳达忒粗鲁,说好听点是直爽,说难听点,就是缺心眼、一根筋。
王书几乎都能想象得到,琳达看见林可馨的第一眼,大概就会把慕景宸卖掉。
他想象了上百种慕景宸的死法,每一种,都超级过瘾。
但唯一现在这种情况,是王书没想到的。
那个……虽然没看成慕景宸的笑话,但王书还是由衷地松了口气。
看来,林可馨在UChicago待了这么多年,被西方文化改变了不少啊!居然能变得这么大气、霸气,不拘小节。
很好,这样的林可馨,才配得上慕景宸,才有资格站在慕景宸身边,和慕景宸一起迎接暴风雨。
“请!”
做了个手势,一众人全都往电梯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