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重要情报。花定国,你犯罪了!他想,只要把这个证据取到了就是大功一件。
怎么办呢?小李也是个头脑灵活的人。他对张娟说:“我有个富豪朋友,他有一个很可笑的癖好。他喜欢收集女孩子第一次做那事后留在床单上的印记。这里有三千块钱,等会只要你想办法把他们干完那事后的床单拿出来,交给我就行了。”
张娟高兴地说:“真的吗?这么好赚吗?交给我,没问题。”
一个钟头后,张娟果然把带有红色印记的床单带出来了。小李看了看,床单上除了红色印记外,还有精斑,这的确是个有力的证据。只不过,这证据的有效期只有三个月。三个月后,黄蓉就超过了十四岁了。在三个月内凭借这举报花定国,可以判他强奸**罪,过期后,只能证明他**了。看来,还需要一些其他佐证。小李就请她和黄蓉宵夜。
小李把张娟和黄蓉带出来,找到了宵夜的位置后,就借上卫生间的机会给张启运打电话汇报战果。张启运大喜,立即向钟成汇报。
钟成愤然道:难怪农村有句俗语:人死前作恶三年。古人也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这个花定国真是丧心病狂了!张主任,你叫小李接我的电话。”
电话通后,他对小李说:“小李,你做得很好!当务之急是继续取证,一定要灵活机动,得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比如:谈话录音等。”
小李是第一次和县长通电话,激动地都有点结巴了。他说:“我、我一定、一定完成任务!”
放下电话,他进去为两个小姑娘点东西吃。
酒菜上来后,两个小姑娘居然喝上了。原来这两个女孩都是父母离异后没人管的女孩,父母的离异和对她们的遗弃,使她们产生了破罐破摔的心理。因为缺少关爱,无人监管,又受到了黄色影碟的影响和不良人士的教唆,使她们走上了堕落之路。
小李陪她们喝了起来,边喝边聊。他很想她们谈谈刚才在天仙一厅里的事,但又不好多问。两个女孩也避而不谈。
吃喝了一会之后,小李悄悄地调好手机上的录音装置,并将铃声设为静音。乘捡筷子的机会,他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下面的横木上。
他知道她们现在肯定有话要说,只是碍着他在场不好开口。于是,他装着肚子不大舒服,又去了一趟洗手间。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他才从洗手间出来。他一过来。,两个女孩就改变了话题。
他从桌子下摸出手机放好。又和她们敷衍了一番,并记好了她们联系方式。
张娟和黄蓉宵夜后就走了,望着两个小姑娘的背影,他感慨万分。
要是在一个正常的家庭,这样的女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都像公主一样被呵护着,怎么会到这步田地?
等她们走远后,他拿出手机,听刚才的录音。
手机的录音效果还不错,听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