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于强奸罪犯罪客体的规定是“妇女”,所以我们不能说这个男孩子被强奸,只能说被猥亵。
“这可真是关键的发现啊。”林涛说,“他们还在对和死者父母有矛盾的人开展调查呢。既然是猥亵,就不是来寻仇的了,我们是不是要赶紧通知他们调整侦查方案?”
我摇摇头,说:“不着急。寻仇和猥亵不矛盾,可以是来寻仇顺便猥亵的。”
尸体检验工作并不顺利,我们不停地发现新的损伤,这让我们很意外。
“死者的小腿上有多处砍痕,骨质上的砍痕没有生活反应,是人死了以后再砍的。”大宝说,“砍击的位置是胫骨中段,长骨最硬的部位。他为什么要砍这里呢?肯定是泄愤。”
这处损伤让我不禁想起还是一桩悬案的“六三专案”,专案里的死者,也都是在长骨中段有砍痕。这些砍痕应该不是泄愤,因为泄愤可以用划伤脸部、多次刺击来进行。
“我觉得,这应该是想分尸,但不知道从哪里分比较好。”我说,“‘六三专案’也是这样。”
“我同意秦科长的说法。”江法医说,“你们看这里。”
死者右侧的肋骨暴露了几根,原本我们以为这是腐败所致,而仔细观察后发现,肋骨暴露位置周围的皮肤有明显炭化、卷曲的征象,这是死后被火烧的迹象。
“根据凶手有焚尸的企图,”江法医说,“我觉得那些砍痕是他有分尸的企图。”
“只是他学艺不精,两种办法都没有实现罢了。”我补充道。
除此之外,死者的大腿内侧也有被火烧的痕迹,但是由于尸体腐败,只能看到皮下组织的大裂口,而看不到皮肤的炭化痕迹。所以,我们开始一直认为这是腐败导致的裂口,或者是死后的刀伤。但用放大镜观察了皮下组织的形态才发现,皮下组织有卷曲、挛缩的征象,这是烧灼形成的特征。
“这些裂口,应该就是火焰经过的痕迹。”我说,“我见过很多焚尸,但一般都是浇上汽油,或者用一些易燃物引燃的。根据这具尸体上的损伤,可以判断凶手是用打火机或者蜡烛直接对着尸体烧。这怎么可能烧得起来?幼稚!”
“幼稚这个词用得好,”林涛诡秘一笑,“你已经有了一条犯罪分子刻画条件了。”
尸体的内脏器官没有明显的损伤,但是腐败得很严重,所以无法判断有无瘀血、充血,加之死者的指甲都已脱落,所以根本找不到机械性窒息的征象。
解剖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下午的阳光照射在头顶,一直没有减弱的阵阵臭气让人头晕目眩。我们开始分工合作,我负责检查死者胃内容物,确定死者死亡时间,而大宝和江法医开始寻找能够支持死者死因的证据。
“脑组织已经液化了,等我拿出脑组织再说。”江法医一边小心翼翼地把浓浆状的脑组织扒拉到颅盖骨上,一边说,“颞骨岩部出血,哈哈,这是一条机械性窒息的依据。”
“我仿佛也找到一些依据了。”大宝说,“从死者还剩下的这半片面皮上,我好像找到了一些暗黑区域,大概是在口鼻腔的附近,死者的口鼻腔应该有被捂压的过程。”
“你!你能不能说面部皮肤,别简称为面皮?”林涛一脸厌恶,“你让我以后怎么面对我的最爱炒面皮!”
“我来取两颗牙齿,看看有没有玫瑰齿。”大宝似乎无视林涛的存在。
“玫瑰齿”是法医对窒息征象中“牙齿出血”现象的一个浪漫型表述。教科书上认为窒息死亡的牙齿,在牙颈部表面会出现玫瑰色,经过酒精浸泡后色泽更为明显。同时,教科书上也说明了,玫瑰齿对于鉴定腐败尸体有无窒息有一定的价值,但并非绝对的指征。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确实发现很多窒息死亡的尸体会出现玫瑰齿的现象,但也偶见一些非窒息死亡的尸体同样出现玫瑰齿。至于玫瑰齿的形成机理,还没有成熟的文献报道。现阶段又有一些法医专家经过研究,认为玫瑰齿和窒息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一指征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充满了神秘色彩。
但是作为一线实战法医,必须要把能检查到的所有征象都检查到,不管这个征象对于我们的分析判断是个决定性因素还是只是个参考因素。
大宝拿出一把骨钳,摆开架势,准备拔牙。
我站在尸体的另一侧,把尸体的胃肠道慢慢整理了出来,用解剖刀沿着胃壁一侧的纹理切了开来。
胃肠内容物慢慢地呈现在了眼前。
“死亡时间可以确定了。”我说道。
我的话音刚落,随着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大宝愣在原地不动了。
“怎么了?”我问。
“那个,”大宝咽了口唾沫,说,“夹……夹滑了。牙……牙飞出去了。”
“牙飞了?”我说,“快找啊。”
虽然尸体满口二十四颗牙都可以作为我们评判的依据,但是除非检验所需,我们不会随意取走、弄丢尸体的任何组织。这可能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是法医对死者尊重的表现。
很快,我们便在地上找到了这颗飞出去的牙,在阳光的照射下,牙颈部呈现出淡淡的红色。
“有了这么多依据,我觉得我们可以出具死者系被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死因结论了。”江法医满足地说道。
“死亡时间也清楚了。”我说,“胃内的米粒还是成形的,胃呈充盈状,主要胃内容物是米饭、木耳、蛋花和西红柿,主要是米饭。食物刚刚进入十二指肠,所以可以判断死者是在末次进餐后两小时左右死亡的。”
“拜托。”林涛开始干呕,“别再说米饭两个字了好吗?”
“死者鲍光敏,男,十一岁,洋宫县第一小学五年级学生。”专案组第一次碰头会,先由主办侦查员介绍前期调查情况,“死者是独生子,其父母在夜市经营龙虾生意,在县城里租住了一个房子。8月9日,也就是五天前,下午一点半,死者趁父母洗龙虾的时候,从租住房屋后门溜走,去向不明。”
“溜走?”我问。
“是啊,”侦查员点头说,“当天是周日,按理说死者应该在家里写作业。死者的父母对死者学习方面管教非常严格,所以我们推测死者是偷偷溜出去玩去了。9日当天下午,死者一直没有回来。死者父母是等到龙虾摊打烊后,10日深夜一点到家,发现死者还没有回家,就开始满县城找,没有找到,直到第二天一早报案。派出所民警也在他家附近找了找,没有找到。”
“他溜出去之前,有没有和什么人电话联系过?”林涛问。
“没有。所有的话单都看了,没有任何可疑现象。”
会场安静下来,大家都在看我,我知道这是让我介绍法医检验的情况了。
我清了清嗓子,说:“死者死于机械性窒息,应该是被捂压口鼻腔从而窒息死亡的。死者死于末次进餐后两小时左右。主要胃内容物是米饭、木耳、蛋花和西红柿。”
侦查员点头:“这和我们调查的情况完全相符。死者9日中午十二点吃的午饭,午饭就是米饭、木耳炒鸡蛋和西红柿炒鸡蛋。”
“既然这样,我们可以断定死者就是9日中午两点左右死亡的。”我说,“另外,我们认为这个案件的杀人动机是猥亵,至少有一部分动机是猥亵。因为死者的肛门处发现了明显的损伤迹象。”
说完这句,会场里开始嘈杂起来,大家都在低头窃窃私语。
专案组组长,洋宫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高彪说:“那我们的侦查方向是不是有问题?我们现在一直围绕着一个嫌疑人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