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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Chapter two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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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岚冷哼了一句,要我跟你这样披着羊皮的狼在一起,我也难受。说完就要往门外走,不想却被黄小诗一把抓住了。

黄小诗说,秦岚,你不要这么咄咄逼人!你偷看我的日记,你品德也高尚不到哪里去!我就是不能看着麦乐和莫春比我幸福,怎么了?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多么痛苦!莫春,她父亲进了监狱,母亲改嫁,可是她有奶奶,有弟弟,有白楚那样的男人疼她。麦乐虽然是父母双双空难,但是她开始了网恋,有关心她的小网友,可是当时的我,什么都没有!她们笑,她们跟我说她们的开心和幸福!可是我不幸福!当时的我一点都不幸福!我快要被我后妈折磨死了!可我却要陪着她们笑,陪着她们装开心!所以,有的时候,我确实会做错事!我知道麦乐要和她的网友见面,所以,我才请了一个大胖子提前过去将她吓跑……我实在不愿意再看着她们都这样幸福,而就我自己孤独了!我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小男孩,但是,他却看到了我头发上那个永远的秃疤,不肯再喜欢我!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她们两个才是真的好,而我呢,永远不可能成为她们最重要的人!我只有日记做我的朋友!

秦岚大概被黄小诗这一顿疯狂的说辞吓呆了,同样,呆在门外的还有我和麦乐。

麦乐的脸色异常难看,嘴唇轻轻地抖了一下。

我说,麦乐,我真的很对不起黄小诗。

麦乐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她说,莫春,她对不起我的初恋哇!说着,一脚踹开了门,旋风一样卷进了寝室。

谁知秦岚正在门口,麦乐踹门力度过大,门直接撞在了秦岚脸上。秦岚直接倒在了地上,满脸是血。大概她怎么也没想到,麦乐作为她的命中克星,如何也得终结她这么一次!

那一天,我们急着送秦岚去医院,麦乐也忘记追究黄小诗当年的迫害了。她一直闷着声音,黄小诗也闷着声音。

这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三人之间,唯一一次如此长时间的沉默。

后来,黄小诗找过麦乐和我,她低着眉,眼睛中依稀有泪,说,那些都是年少时候的事情,她一直都在为此内疚,但是,她没有想到会被秦岚给看到。她说,秦岚只看到了她当时的心理不平衡,并没有看到日记中她为此一直抱有的内疚。

最后,她说,麦乐,你原谅我吧。我一直都想跟你说对不起。是我害得你到现在也没有找男朋友……

麦乐抬头看着太阳,阳光明晃晃地照在她的脸上,她什么都不肯说,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肯信任的光芒,手紧紧握住我的手,生怕我的手也会像此时的黄小诗一样,失去了原来的温暖和温柔。

我看着流着眼泪的黄小诗,心里涌起一阵翻江倒海的难过。我确实对不起她。我确实确实对不起她。那个秃疤,不仅仅留在了她的脑袋上,更是留在了她的心上。

黄小诗流着眼泪离开的时候,我问麦乐,我们三个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真的这样脆弱啊?

麦乐仰起脸,沉思了一会儿,并没有回答,只是问我,莫春,你说,我和你之间,会不会有这么一天,突然发现对方居然在心底如此掂量着自己呢?

我很坚决地摇了摇脑袋,紧紧盯着麦乐,说,麦乐啊,我只知道,我们从小到大一起经历了比别人多好多的困难,在我哭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只有你,和黄小诗……说黄小诗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轻轻咬了一下嘴唇。

麦乐笑了笑,说,咱俩别跟文学女青年似的在这里煽情了!你要是伤害我的话,莫春……她轻轻地笑着,咬了咬下唇,看着我,不说下文。

我说,我要是伤害你的话,你就杀了我吧。

麦乐说,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这是麦乐这辈子到此为止跟我说过的最煽情的话。想当年,她护着被那些小孩子欺负的我在桌子底下哭的时候,就只会哭得眼泪鼻涕流到一起,丑得跟小猪头一样,也不会说一句这样动听的话。

而此刻,这个国色天香的麦乐女王正在忙着给登台“假唱”的我披“床单”,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在意着黄小诗对她初恋的扼杀,我多么希望她能够忘记啊,我真的不想我们三个人之间的感情就这样休克。

麦乐给我弄好“床单”汉服后,看了我一眼,说,莫春啊,今天你是第一次,我在你身边,如果出了什么状况,我就上台,说这是一次娱乐,给你解围。如果一切顺利,那么,这三亩地就是你的天下了,如何?赚了钱算你的!算姐姐我救济你家莫帆!

我一听,麦乐这句“今天你是第一次”,就觉得她特像妓院老鸨,而我特别像被待价而沽的那啥啥啥,心里正不是滋味呢,后来听到她说“赚了钱算你的”,我就立刻恢复了元气,很小人得志地说,一言为定,你给我画押!

麦乐看都没看我,跟旁边的一个小服务生嘀咕了几句,然后就像水蛇一样滑向正低头调音乐的DJ,又是一番耳语,貌似蛮开心的样子。

不久,在我正穿着“床单”猫着腰狂吃西瓜果盘的时候,毫无预备地,就被姚麦乐这个小狐狸推上了断头台。

第一次啊。

我口里还叼着西瓜,被麦乐这么一推,又加上激动,一口西瓜水跟着就喷了出来,流到嘴巴边上,在闪烁的霓虹灯下,跟吸血女鬼一个德行。

下面的那些牛鬼蛇神一样舞动着的男女青年们,一看我口喷鲜血的模样,一个个大声惊呼,哇塞!这个歌手好时尚、好前卫、好另类啊!说完,一个个扭动得更狂野了。

面对着如此氛围,如此人群,为了人民币,为了莫帆同学每天能多吃一个荷包蛋,为了我能多烫几次头发,我莫春豁出去了!

事实证明了我的表演张力不在麦乐之下,我一边嚼着西瓜,一边将口型对得天衣无缝、浑然天成。唯一的遗憾就是,那些卡在嗓子里的西瓜子,我不能吐到地上。

后来,在我的“歌声”中,人群越来越哈皮。那些挤到高台上试图在我面前热舞的哥哥妹妹,均被我毫不客气地甩着小萝卜腿踢了下去,我担心他们的狂舞挤掉了我手中的话筒,那样我可就糗大了。

当夜,粉红色的钞票就温暖了我的梦乡,我还梦到我将其中最旧的那张,甩到纪戎歌那张粉嫩的小脸上,抢回了自己的学生证。而且带着这个学生证进入考场后,我怎样抄袭都没有被监考老师逮到。当下,我就获得了全学院第一名,拿去了一等奖学金——又是粉红色的钞票!

虽然只是一场梦,但是麦乐那天晚上确实表扬了我,说我是个非常有前途的女人。

为了表示我对麦乐的感谢,我说要请她喝酒,结果,一向烟酒俱沾的她竟然拒绝了。昏黄的灯光下,她对我笑着,脸上是淡淡倦倦的温柔,温柔得不像我所认识的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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