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玲,别晕,别晕啊……你这是干啥?”杨进宝发现不妙,赶紧来搀扶妻子。
“进宝,快救孩子,快呀!去晚了咱的娃就没命了,没命了!!”巧玲攥着丈夫的袖子死死不撒,苦苦祈求。
两个孩子是她的命,念宝自不必说,那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杨天赐也是她一口一口喂到三岁的。
如果孩子有啥闪失,咋对得起重病的彩霞?她也不活了。
杨进宝却一点没怕,反而抓着妻子的手劝慰:“巧玲,咱不怕,事情还没那么严重,娘娘山的狼很少袭击人的,狼不会咬死念宝,再说有天赐跟黑虎在身边,绝不会让野狼把念宝叼走,你放心好了。”
“那咋办?咋办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念宝跟天赐受伤,我还不如死了算了……咱俩赶紧上山,快呀!进宝,你跟我走!”巧玲迫不及待要上山将俩娃救出来,刻不容缓。
“好,咱这就去,让我带上家伙!!”杨进宝赶紧收拾东西,带上了家伙。
他有两个武器,第一个武器当然是祖传的那把杀猪刀。
第二个武器是一把肉钩子,这肉钩子是专门逮猪用的,三尺多长,纯钢打造,这头安装了把手,那头弯曲,弯曲的地方锋利异常。
从前每次逮猪,杨进宝都用这东西,一钩子下去,铁钩会深深嵌入猪的腰肋或者内脏,一旦被钩子勾上,家猪就寸步难行,只能束手就擒。
好多屠户跟杀猪匠都有这东西,只不过杨进宝最近随着身份的升级,不用他亲自逮猪了。
他将肉钩子跟杀猪刀别在裤腰里,帮女人披上衣服,牵上她的手就出了门,两口子踏着娘娘山春季的夜露直奔南山扑了上去。
杨进宝没敢把儿子跟女儿失踪的事儿告诉爹娘,怕二老担心。
也没寻求其他群众的帮助,对付几条狼他自己足够了,担心把事情闹大。
就在他们两口子迅速冲上南山,迫不及待来救儿女的同时,这边小天赐再次跟狼**上了火。
天色接近黄昏的时候,山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不远处是高耸入云的山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身边流过。
杨天赐将身躯隐藏在一块扇形山石的背后,夕阳把他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
小家伙已经追逐哪条小母狼整整半个小时了,可惜他是孩子,脚步没有野狼快,被甩出老远。
但是天赐非常聪明,立刻绕道过去,抄近路堵住了野狼的退路。
他知道,前面的小河是野狼群返回狼谷唯一的通道,等会儿,那一百多条野狼将到这儿喝水,暂作休息,然后才成群结队奔向大山的深处。
他知道那群狼围住五六条家狗,一时难以取胜,因为那些家狗特别善战。
再说黑虎跟过来的时候,已经嚎叫一嗓子,通知了村子里的狗群。
那些狗群三五分钟就能陆续赶来,将五条家狗解救出来。
现在,他只要堵住这条退路,就能逼迫哪条小母狼放下妹妹,逃之夭夭。
把妹妹救出来,是他气喘吁吁赶过来唯一的目的。
杨天赐小小年纪已经显出了父亲杨进宝的桀骜不驯,他隐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那条白毛狼敢从这里经过,一定会死在他的利箭之下。
自从飞刀李来到娘娘山,整整两年的时间,一直在教会他各种功夫。
飞刀李早已把他训练成为了一个经验丰富,武术高强的少年高手,特别是箭法跟刀法,虽然威力不强,却百发百中。
此刻的杨天赐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很多,稳重老练,他明白机警和迅速的反应是一个猎人生存的王道。
因为贪玩,他不止一次来过这条山谷,对这儿的地形跟一草一木都很熟悉。
普天下的野狼全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集体捕杀大型猎物,而到春天跟夏天,它们就会单身独处,各自为战,捕杀小型的猎物来填饱肚子。
可这几年随着大山的繁荣,山里的猎物越来越少,狍子跟獐子越来越少,黑熊也几乎看不到了。
野猪,地獾,跟地鼠的数量也在逐步减少,人类的罪孽破坏了大自然的和谐,也把饥饿的野狼逼上了绝望的死角。
狼们找不到食物,才不得不成群结队一次次袭击山村的家禽家畜跟饲养场的牲口。
杨天赐曾经不止一次跟这些狼擦肩而过,它们害怕他,也害怕他的爹老子,更加害怕他身边的獒狗黑虎。
所以,狼们每次遇到他都躲得远远的。
但是这次不同,狼王的女儿叼走了他妹妹,杨天赐怒发冲冠,绝不允许念宝受到一点伤害。
落日的余晖把西天边染成一片血红,太阳挣扎几下,终于恋恋不舍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拉进了西面的大山里。
杨天赐没有懈怠,反而调整手里的小铁弓,抬手摸了摸黑虎毛茸茸的脑袋。
他让它别慌张,自己也不要慌张,因为一场更为惨烈的大战,马上要迅速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