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讲老实一句,这小妮子也的确是个大美女,不管出现在任何地方都赚足了回头率。再加上她两三年前来过这里,很快就有人认出了她。
重要的一点是,这里的人也都知道,王大牛在以前,就是靠着刺猬发了大财。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刺猬就这样成了小村子里,所有同龄人心目中的女神。
这里的人不像南方人,表白得那么婉转,相反,来得很直接干脆。我跟你讲我喜欢你,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那我也识好歹,知进退。但不走运的是,在这小村子有三个年纪比我略小,却死缠烂打的大混帐。
这三人是兄弟仨,两个亲兄弟,一个堂的。在我们来到的当晚,他们就上了门跟刺猬表白,就是很直截了当那种。
反观刺猬她是什么女孩子,别看她年纪轻轻的,阅历和眼界跟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再加上他们这仨,看一眼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可想而知了,刺猬把他们完全当作了透明的。
王大牛是主人,他也有钱,可在这地方,不是你有多少钱别人就会怕你,真要逼急了,那也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事。
话说这个王大牛有钱是有钱,平常在村子里也干了不少好事,威望甚高,也就因为如此,这仨还算是买两分面子。他们再怎么混账,也不敢惹怒了整个村子里的人。不过都是同一个村子的,王大牛在当天晚上,也只是好言相劝,又请他们喝了酒,那才算是不了了之。
但刺猬的态度,也着实惹恼了他们,对此,我也挺不感冒的。他们知道我是刺猬的大哥,他们就来虚情假意地抱我大腿,一边虚情假意的前一声大哥后一声大哥的叫,一边恶意的想把我灌醉。
我酒量好是好,却不是酒神,喝多了也一样会醉,而且我已经下定决心慢慢戒酒了,加上东北酒的劲头大,我能喝多少?可这小把戏怎么能瞒得住我,当我察觉到他们的小心思,就懒得再奉陪下去,最后我也学着刺猬,对他们不理不睬了。
我还记得,在他们走的时候,落在刺猬和我身上的视线,是相当的不善。
而如今,他们这种类似于向我示威的做法,我也知道,他们是使绊子来了。
对于我和刺猬来说,这三个混账,还真没太放在眼里,哪管他们手中有枪也好,可是我们毕竟是外来人,要是弄伤了他们胳膊腿的,你怎么说也说不过去。一旦发生了事,哪怕没人跟你计较,你也不好再在这呆了,讲真的,这是个好地方,我还真舍不得就这么走了。
我抬起头一看,前方走出了三道身影,果然是他们没错。
那个做堂哥的叫王二春,那俩亲兄弟,大哥叫王文伯,做弟弟的叫王文源。
王二春经过那黄鼠狼尸体的时候,还把它一脚踹得老远,他威风八面地瞥了我一眼,不屑地吐了口唾沫:卧槽,狗娘养的,不长眼还是怎么地,我们在打猎,你俩跑我对面找死啊?
这是典型的无事找事,而刚才他们向我开了一枪,虽然没打中我,但也仅仅是毫厘之差。这换做是谁都有怒气,可我想想还是算了,不过他们再乱来的话,我想也无需再对他们客气了。
想及于此,我冷冷地说道:这次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但还有下次的话,不要忘记,我的子弹有时候也不长眼睛的。
“嘿,你这是恐吓我们还是咋样?”王文源呼出一口白气,梗着脖子就要上前,看似是想把我狠揍一顿再说。
不过他这个行为,当即就被王二春给阻止了,他不阴不阳地怪笑着着说:大哥的胆量还真不小,看情况是外边哪路子的狠角色?
这句话让刺猬“噗”的一声就笑了,我也抿了抿嘴,却没有笑出声来。
难怪我们有这样的反应,话说我也是服了这仨,什么狠不狠的对我和刺猬来说,还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王二春看吓我们不着,他的脸色很难看,又朝着地面呸了一口,而他的唾沫刚好就落在了我的皮靴上。
“咱们走!”王二春似乎在顾忌着,他大手一挥,就带着王文伯和王文源两兄弟走了开去。
我看了一眼依旧倒在雪地里,那一具没有了脑袋的黄鼠狼的尸体,心想这可不是我杀了你,而是那仨鸟人,你要报仇就找正主去,这事跟我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念叨完了,我也失去了再继续打猎的心情,于是就和刺猬回到了王大牛的家里。
傍晚,气温骤降,让本来就能把尿液冻成冰棍的天气,变得更加的寒气逼人,我和刺猬,还有王大牛躲在房子里烤火。
这里晚上没什么节目,我虽已决定慢慢地把酒戒了,但这天气不喝两口酒驱寒,还真说不过去。
我正和王大牛一边喝酒,一边听他吹嘘山里的人和事,晚上八点的时候,却有人找上了门来,王大牛让我先等一会儿,他就走了出门。
过了不久,他又回了一趟,拿了一只篓子走出去,才坐回了我身边。
我问:王大哥,怎么那么晚了,都还有人串门呢?
“哦,刚才来找我的,是王二春的母亲,他被黄鼠狼咬了,这不,来问我要点草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