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邪处理那只黑公鸡用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又用砂锅炖鸡汤炖了五个小时二十五分钟,他把一天之中将近三分之一的时间都用在了那只惨死在我手里的黑公鸡的身上,等他把鸡汤端上餐桌的时候,我连下午饭都吃完了。
鸡汤闻上去特别香,但我已经把话撂下了,不喝,任凭莫邪怎么劝我都坚决不喝。
于是莫邪无奈地把鸡汤单独盛出来一半,又撕下小半只鸡,然后把其余的都留在砂锅里放进了厨房间,说等凉了放冰箱里,让我什么时候想尝尝他的手艺了就自己去喝。
不得不说这人真是太会做人了,要是把他的心跟唐简的换一换,那绝对无敌了。
等莫邪吃完饭,时间已经是下午的六点多,由于天慢慢变长了,外面还有一丝余晖,我们只能又等了一个小时,等天完全暗下来了,才拿上东西准备出门。
在玄关换鞋的时候,唐简问我:“给你找的防身工具你随身带着了吗?”
“带着了。”
唐简皱眉把我打量了一遍,“放在哪里?”
“没有别的地方能放,所以我放在衣服里面。”我拉开外套的拉链,从内衬的口袋里掏出那把长得像擀面杖实际是匕首的匕首。
唐简:“……”
“哎呀我也知道这样拿很麻烦,但没地方放你让我怎么办。我就说我不拿了,一把破匕首,它能……埃?”一边抱怨一边拔出匕首,我惊奇地发现,昨天砍棒球棒被崩掉的一个小口子竟然不见了,就像是我第一次拔出这把匕首时的那样,完好无损。
我说道:“幻觉?”
莫邪摇头说道:“这应该就是这把匕首的奇特之处了吧?会自动修复?我就说家里人怎么会给我装一把毫无用处又脆弱的匕首呢!林潇潇同志,带上吧,在什么都没了后,至少还有你的匕首。”
“你一定要这么悲观吗?”我无语地看着他。
“他说的是事实。”
唐简居然在附和莫邪的话,对我说:“在一切都没有了,连力气都没有了后,你至少还有一把不怕坏的匕首。”
说的有道理,我点头,准备再把它放进内衬的口袋里。
“不要放在那里,到关键时刻根本来不及。塞进外套的袖筒里。”
“袖筒里?”我看了眼唐简,照着他的话把匕首塞进了左边的袖筒里,因为我穿的是袖口和下摆有松紧收口的宽松外套,所以匕首塞进去看不出来也不会让我觉得不方便,我晃了晃手臂给唐简看,他点了点头。
莫邪打开门,我们走出去,唐简沉声说道:“提高警惕,注意周围。”
他们两个走在前面,黑撒陪着我跟在后面。
我们现在有急事赶着去做,都很怕半路杀出个活死人来纠缠不休,所以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边先漫无目的地让司机随便开,一边看后面有没有跟踪的。
结论是一切正常,没有活死人。
得出这个结论我稍微放了下心,但是莫邪让我不要松懈,他说他翻阅过资料,活死人的嗅觉出奇灵敏,他们依靠人类不同的生气来辨别,现在我们周围没有活死人,不能保证待会儿也不会有,我们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警戒。
这几天我们聊天聊习惯了,一时忘记了自己正坐在出租车里,出租车里还有一个司机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