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兆瑞有神的眸光闪了闪,夏二叔也有吃嗝的时候,他现在是越来越佩服自己的长嫂颜小七了。
“它怎么不离开?难道是饿了?”颜小七将鸽子放出窗外,没一会它又飞进马车里,小眼灵动地盯着她,不时发出咕咕之声。
“大嫂,它是要你回信,我把马车停好,您好书写。”凌兆祥在车厢外说了一句,大哥训练这些小家伙时,他也在一旁,听它的声便知,大哥那人啊,说不定还真如大嫂的,没走一会就想念大嫂了,不然只是交待事情还要求回信干什么?
颜小七从马车厢里的格子拿出一张小纸,用炭笔写了两句,重新装进信筒里绑在灰鸽子的腿上,她看到鸽子的眼神亮了,像是很高兴的样子,这次不用颜小七捉它,自己欢快地飞出了车窗,真是有灵气的小家伙。
“你们不用这样的,我就写了几个字,知道了,想你,七七。”看着故意撇开眼,像是避嫌的两人,颜小七挑了挑眉,轻笑道。
“!”侄媳/大嫂,你这样真的好吗?
夏二郎成亲多年,又常年在外走动,阅历极广,倒还正常,只是心中对这位大嫂娘家侄媳妇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凌兆瑞就清纯多了,耳根子渐渐红了起来,有点手脚不知如何放的感觉,大嫂平时在家里和二嫂开玩笑是那样,此刻在外人面前也一样,还真是大胆呢!
可是听大嫂坦然地说出她对大哥的想念,凌兆瑞由衷的为大哥感到高兴,又有点羡慕,心中有那么点小小的心思,希望以后的娘子也如大嫂对大哥一样真情相待,那他定不负聊,这么想着,凌兆瑞一张俊雅的脸也红了起来。
凌兆祥看到飞走鸽子,知道大嫂写了回信,这会听到大嫂调侃的话,他嘴角勾起了一个看的弧度,“夏二叔,大嫂,小弟坐好,我赶马出发了。”
“知道了,走吧。”夏二叔对那鸽子并不陌生,夏家就他会识字,每次凌家有什么信传来,都是他帮着读的,后来他也养了两只,这样与一些朋友往来方便多了,毕竟请人传信,有时传信的人会忘记,可能会耽搁要事。
“三弟是今天去拜见夫子,还是明天去?”没想到这小叔子也有面红耳赤之时,转念细想,颜小七也明了,小叔子还没成亲呢,她的话太过露骨,小伙子害羞了,这真是她这个做大嫂的罪过,于是转移了话题。
“明天上午去。”对于现在的卫夫子,凌兆瑞眼里有着正色,他能有幸成为卫夫子的学生,那也是过了好几关的,当时一起考试的人很多,总共二三百人,卫夫子只收了十五人,听夫子说,如果不用功,每年被他请出他的课堂也是会有的。
卫夫子其人,学识很有见地,曾春闱中过二甲前十的进士,只是他无心官场,喜好各处游历,接交名士做文章等雅事。
现如今唯一的女儿长大了,到了说人家的年纪,他便携妻子和女儿回原籍的本县城居住,而卫夫子又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于是便在南林学堂授业,收几个学生教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