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又问了幽居跟程清璇两人几个问题,因为事先泰郁森打过招呼,主持人问的问题不能太多、太过、太涉及隐私。所以没再问几个问题,主持人便将他二人请了下来。
“下面,让我们有请,我们同样帅气英俊的伴郎,始宇先生上台为我们的新婚夫妇致词!”
掌声哗啦啦响起,幽居跟程清璇同时侧过身,凝视着大步登台的男人。
始宇登上台,他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台上,比一侧一米七三的女主持高了一大截。男人刚一登上台,便有人被他身上那股军人的正气跟与身居来的悍气所惊到。
他理了理西装,掏出早就书写好的信,他看了一眼,忽然将信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下方的人望着俊美的男人将信纸扔进垃圾桶里,都有些傻眼。
这是几个意思,伴郎这是不打算讲话了?
将众人脸上迷茫之色收入眼底,始宇这才走上前一步,他取下话筒,硬朗却十分好听的声音传遍大厅:“本来我写了两张热情洋溢的婚礼祝福词,不过我觉得,按照草稿来念,是在侮辱我与新郎新娘的感情。”
场下人,神色微微松动。
程清璇握住幽居的手,两人对视一眼,心想,小宇子还是这么不一般,做事不按常理出牌。
始宇单手插在裤兜里,他媚眼在新郎新娘紧牵的手上顿了顿,才道:“大家看我们的城草,是不是长得很帅?”
“帅!”下面的嘉宾很卖力,都跟着嚎。
城草的帅,是公认的。
幽居摇头笑笑,穿过灯光,他跟程清璇都望着高台上银灰色西装穿在身,高大而挺俊的美丽男子。
始宇耸耸肩,道:“当然帅啦,帅哥跟都跟帅哥做朋友,所以我跟新郎的关系才会这么好嘛!”
众人:“…”
都当始宇是在夸新郎帅,饶了半天,结果是在变相的夸他自己好看。
“大一下学期,网上举办了一个男神大赛,咱们新郎幽居先生被评选为Z大校草,到了大二那年,更是直接晋升为整个大学城的城草!不过我是一直不服气的,怎么说我也比他帅那么一丢丢,怎么我就只能屈居第二?”始宇皱着眉头,一副愁眉苦索的样子。
全场:“…”
今天到场的嘉宾中,有两个曾经从Z大毕业的富商之子,其中有一个当年常跟始宇一起打篮球,两人关系还算不错。那男人听了这话,忍不住出声调侃一句:“始宇,你就不该去参加男神大赛,你要是去参加女神大赛,保准拿第一!”
“哈哈哈!”
又是一阵哄笑,始宇自己也跟着笑。
现场的气氛彻底热闹起来,始宇这才言归正传。
“我跟新郎是大学同班同学,上学第一天,我一眼便注意到了我们新郎。当时我就在想,靠!这世上怎么有长得这么标志的男人。选座位的时候,我直接走到我们新郎的身旁坐下,我至今都记得,我跟他第一次正式见面时的对话。”
“我说:你好,我叫始宇,本地人,二中毕业的。你呢?你们猜我们的新郎是怎么回答我的?”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好奇幽居的回答。
始宇咳了一声,他说:“我们新郎特冷漠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说:有没有人说过,你的声音听着很像男孩子…”
“哈哈哈!”
全场哄堂大笑,程清璇笑的最嗨。“哎哟,笑死我了,幽宝,你竟然以为小宇子是个女孩子…哈哈哈!”
回想起两人第一次对话的场景,幽居也忍不住笑了。
“我当时足足傻了一分钟。”始宇顿了顿,他瞟了眼幽居,才道:“当时我在想,我的这位同桌哪儿都好,就是眼睛有点不好使。我告诉他,我是纯爷们,是带把的!当时,咱们城草大帅哥的脸色可精彩了。”
“噗!”
又有人笑出了声。
幽居第一次见始宇,后者穿着一件蓝色的宽肩T恤,那时候他还没有被他爷爷弄去进行魔鬼训练,皮肤还挺白的。他长得本就阴美,尤其是那双狐狸长眼,比女孩子还要媚。始宇走进教室的时候,幽居盯着他看了一眼,心说,好高的一个女孩子,竟然还留了个男孩头发。
始宇开口一说话,那低沉偏的男音,可吓了幽居一跳。
幽居头望着窗外,眼神余光却看着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始宇,心说,这女孩子说话是这种声音,以后能找到男朋友吗?
于是,才有了始宇方才所说的那滑稽一幕。
“我跟幽居做了三年的同桌,幽居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我说十句,他经常一个嗯字,就将我的热情彻底熄灭。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是个很温柔、很有爱心的人,他爱小动物,总是不动声色地帮助身边的人,却从不明说。”
始宇说到这,跟幽居对视一眼。
时间过的真快啊,当年十八九岁的少年,转眼间已经成家立业了。十年过去了,见识的场面多了,就越怀念年少时的单纯。
始宇的目光,忽而移到程清璇的脸上。他看着程清璇,眼神逐渐变得温柔下来。
程清璇也看着他,大概也是想到了许多年前的那些曾经,也放软了眸光。
“方才,主持人说,遇到新郎这样英俊完美的男人,是新娘的福气,我本人是很不赞同这个说法的。我是看着幽居跟小璇子走到今天的,你们说小璇子能嫁给幽居是福气,可我却觉得,能遇到小璇子,才是幽居的福气。当然,我更倾向于,遇到对的那个人,是彼此的福气。”
随着始宇的语气一点点变得认真,下面的嘉宾眼神也跟着起了变化。
“在小璇子没有出现以前,幽居就像一个善良、顽强、倔强,却孤独到了骨子里的…孤儿。”始宇这话说的很大声,也不怕他口中‘孤儿’的父亲听到这话会作何感想。
幽修抬头望了眼自己的儿子,满心都装着苦涩。
幽居听了这话,表情微微变得严肃起来,他那个时候的确过得很孤单。
始宇这话,说的并没有错。
程清璇悄悄握紧幽居的手,传递给他热量。
幽居低头望着两人紧牵在一起的手,又听见始宇说:“那个时候,他每天都要忙着打工赚钱交学费、养活自己。他每天的生活线只有学校、打工的餐厅、跟住处。那时候他很孤僻,从不邀请朋友去他家里做客,有一次他的单车坏了,大半夜的也打不到车,我便骑着摩托车送他回家。那是我第一次去到他的住处,屋子不大,里面除了一张床、一把长椅、一台电视、跟干干净净却从没有过生活痕迹的餐桌外,就没有其他东西了。”
“当我看到他家那纤尘不染的厨房里,没有一个锅子,甚至连一把刀、一个菜板都没有的时候,我忽然为我的这个好朋友感到心痛。他明明才二十多岁,生活却过得跟个孤寡老人似的!”
那些孤独的过去,被始宇用叙事的口吻娓娓道来,身为当事人,幽居却有些记不清了。
他快要记不得那时候一个人独居时的孤独了,他对那间屋子更多的记忆,却是程清璇的笑声,以及她在厨房做饭的身影。
身穿华服的嘉宾们听着始宇的讲话,目光望着宴厅最前方座椅上,那个浑身都散发着贵族气息的男人。他们很难想象,始宇口中那个生活清贫、孤独随行的青年,会是如今这个在商场上呼风唤雨,掌握整个Z市经济命脉的大总裁!
人群中,幽洛听着哥哥的那些过去,明媚的脸蛋上,浮现出一抹心痛。
她的哥哥一怒之下离家出走,竟过得这么辛苦。
那些年,她在国外挥金如土,年少不知愁滋味,她的哥哥,竟然在刷盘子端碗…
有几道微妙的眼神瞟向幽修,目光里带着古怪、带着深思、带着诧异。他到底是怎么做父亲的,竟然将儿子逼到宁愿在外面刷盘子端菜,也不愿意接受幽家的一切。
幽修握着杯子,一直笔直的后背,隐约有坍塌的迹象。
始宇见现场的气氛太沉重了,他眼里忽然闪过一丝狡黠。
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