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律师冷眼看着简奕,继续提出问题。
“简奕医生,据我所知,当时我的当事人离医院的距离,步行大约就15分钟。在这样短的距离下,樊思荏医生完全可以让路人帮忙把我当事人送去医院急救。为什么,她没有找路人,而且打急救电话?如果,当时他找路人,那么送我当事人去医院,最多也就短短五分钟,比起让她在巷子里直接把孩子生下来,要便捷的多。”
“那个时间,路上人很少,而且,你凭什么保证,樊思荏医生向路人求救,帮着把产妇送去医院,路人就一定帮忙呢?求人不如求己,救人本来就是争分夺秒的事情,在自己可以控制和解决的范围内,立刻进行救治,最大程度挽回伤者或病患的生命安全。”
简奕努力陈述着一个医护人员的心境。
“简奕医生,请你清楚一点,我不反对医护人员在街边救人,而是反对在不卫生的环境下救人。一旦伤患人员发生感染,这是可大可小的。作为一个专业的医护人员,应该具备这点素质,但是被告人樊思荏医生,在遇到我的当事人时,并没有询问她的过往病史,你说如果我的当事人是HIV病毒地携带者,而樊思荏医生手上有伤,那么会造成什么样的悲剧?又或者,我的当事人有心脏疾病,发生感染后,导致心脏衰竭,是不是你们医护人员的失职?”
原告律师一样振振有词的问道,气势显得格外咄咄逼人。
简奕不自觉地皱眉,沉默了片刻说,“如果你一定要说这个,那么我只能告诉你,在支援医疗队的急救现场,你说的这些都是多余的!每个医护工作者想的是能救一个是一个,难道知道你是先天性心脏病,术后容易感染,就不救吗?”
他的视线流转到樊思荏身上,很是感叹道,“曾经,我和被告,还有医院急诊科的主任医师和主治医生,都到S国的第一线参与救援。那种争分夺秒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是昏迷着被抬到临时搭建的,没有任何隔离措施的帐篷手术室里。这样的情况下,要怎么问伤者的过往病症?”
“您说的是特殊的情况,我们现在说的是我的当事人,她当晚是清醒状态,有说话能力的,但是樊思荏医生,并没有问她过往病历史。”原告律师挑眉看着简奕,不缓不慢地问道,“还是说,您看到了她有询问我当事人病历史?”
“没有看到,我是后到产妇和樊思荏医生身边的。他们之前是否有过此类对话,我并不清楚。”
“那么,现在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樊思荏医生并没有询问我当事人过去的身体情况。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樊思荏医生的这点疏忽,也是导致我当事人孩子出生后发生肺部感染的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她确实有过失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