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尼:“多兰亲王是我们兄弟会的客户,我们负责充当他的眼线,收集情报,暗杀,间谍之类的工作。”
康姆斯张大了眼睛:“什么?!”
伯尼:“除了多兰亲王以外,我们还有很多其他客户,我们服务的对象有很多都是地位显赫的贵族,他们不会清理蓝山的,兄弟会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康姆斯:“我早该想到的,我早该想到的,该死!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求不到救兵。”他脸色阴沉的坐在废弃木桶上,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一样被人愚弄。
康姆斯问伯尼:“多兰让你们做了什么?”
伯尼:“他让我们潜伏在国王的亲信身边,我们还毒杀了国王的侍卫长,并且易容成他的模样,好监视阿奇柏德三世的动向,”
康姆斯:“…………”
黑袍巫师:“看样子多兰想当国王,这再正常不过了,毕竟他离权利顶峰只差一步。”
康姆斯叹口气:“我不在乎这些。“
黑袍巫师:“你曾经宣誓效忠的国王处于危险境地,难道你不去拆穿多兰的阴谋,拯救你的国王,说不定还能挽回你失去的荣誉,我想这些才是一名骑士应该做的。”
康姆斯知道巫师只是在调侃他,他黑着脸答道:“我早就不是一名骑士了,拯救国王?我也许脑子不够聪明,但也不傻,多兰势力庞大,他有一百种方法能轻易弄死我,也许我还没踏入宫殿就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再说国王会相信我的谏言吗?他一定会认为我是胡说八道。”
黑袍巫师:“别忘了,你有我,只要你愿意,我随时可以帮助你“
康姆斯:“不,我不想成为什么骑士了,我只想当一个平凡的普通人。”
康姆斯原地踱步,虽然他嘴上说不理会这件事情,但是他真的很生气,对昏庸的国王,对那些袖手旁观的贵族,还有阴谋家多兰,特别是那该死的兄弟会。
他必须得做点什么,免得自己气得发疯。
最后康姆斯将伯尼整个人拎起来抵在墙上:“我虽然不在乎那些肮脏的勾当,但是自从离开蓝山后,你们追杀了我整整两年,这两年我简直烦透了,给我带路,我现在就去捅死辛迪加那个混蛋,免得他再来找我的麻烦。”
康姆斯是个言出必行的男人,他当天就带着黑袍巫师与伯尼赶往蓝山,他们骑着黑袍巫师召唤出来的马,不眠不休的奔跑,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以后,终于到达那个腐败之丘。
蓝山外城区荒废已久,这里的土地很荒芜,树都枯死了,光秃秃的地面甚至长不出杂草,砖瓦废墟随处可见,泥泞脏污的路上有不少临时搭建的窝棚,越往前走,窝棚越聚集,这个地方充满了生活排污的恶臭。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人们穿梭其间。
以康姆斯为首的三人骑着马,缓缓穿过贫民窟与内城区的交界地带,伯尼与黑袍巫师都用斗篷将自己裹得密不透风,只有康姆斯看起来稍微正常点。
康姆斯离开蓝山的三年里外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从干净整洁一丝不苟的骑士变成了邋遢的男人,以至于如果不仔细观察,没人能认出他就是曾经的道林.布莱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