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林台连喝几碗茶,直到把瘾头过足了,才摸着唇边的胡须问道,“商队呢?安排好了吗?”
“放心,头儿。”林远回道,“我让巧儿带着他们去我那儿休息了。”
“嗯。”达林台点点头,林远办事,他还是放心的,“你等会儿出去,叫上些人,杀几只羊,晚上好招待客人。”
这也算得上是蒙古各部的传统了,一俟有商队到来,都会弄些好吃的,既是招待商队,也是给普通牧民们开开荤。
对蒙人来说,最能体现他们好客名声的一道菜,莫过于烤羊了,羊只都是大牧主,比如首领这样的免费提供。
因此林远他们这样的小部落,也就只敢和志文这样的小商队交易,来一次杀上三五只羊也就可以了,要是真把范家那样的大商队给请来,达林台非破产不可。
达林台们虽然心痛,但却不得不如此,部落招待客人由首领负责,这是惯例,哪部首领要是不这样做的话,不但名声烂大街,就是下属牧民也会看他不起,甚至转投其他部落。
说起来蒙古各部民众,除了卖身给各牧主的,大部分人与牧主之间,并没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牧民们今天为达林台效劳,要是他待人过于苛刻,或是看他不爽,明天就可以弃他而去,为他人牧羊放马。
“是,我这就去安排。”林远礼毕,转身出了帐篷。
“孟根!孟根!”林远大呼。
“这儿呢,思勤,什么事?”孟根颠儿颠儿的跑过来,嘴角还挂着白色的奶渍。
“走,挑几只羊杀了,晚上好好吃一顿。”林远笑道。
“有客人?”孟根惊喜地睁大双眼。
林远点点头,“我请了只商队回来,晚上要款待他们。”
孟根兴奋地搓了搓手,随即又有些沮丧,这样一来,为了那两桶奶挨的这顿打,岂不是有些亏了,早知道就等思勤回来了。
林远见他这模样,知道他的想法,“行了,就这两鞭子,对你来说也就是挠痒痒罢了。”
“可不能这么说,思勤,现在后背还火辣辣得疼呢。”孟根不满。
“晚上多吃几块肉就补回来了,嗯,我先回家看看野葱野蒜和野姜还够不够,不够的话,还得出去找些回来。”林远翻身上马道。
孟根刚伸舌把嘴角的奶渍舔干净,听到林远的话,忍不住又咽了一口口水。
他还记得小时候部落烤羊,就是褪干净毛,清理内脏后,直接放在火上烤,期间抹些盐,当时觉得已经很好吃了。
自从林氏父子三人来到部落后,羊只烤前要用盐腌制一会儿,烤的时候还要在羊肚里放上些葱姜蒜,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被他们这么一弄,烤出来的羊只,比以前好吃太多了,原来的那种弄法,部落里再也没人爱吃。
“我和你一块儿去。”孟根也翻身上马,跟在林远马后。
“你不去杀羊啊?”
“嘿!杀几只羊,用得了多少工夫,先去见见贵客。”孟根答道,其实是这小子出账前见到了林远掏出来的茶叶,想跟着去蹭些茶喝。
林远没空揭破他这些小心思,当先走了。
两人赶到林远帐篷的时候,不出所料,志文他们正在泡茶。
孟根眼睛一亮,后发先至,挤到林远前面,右手抚胸,微微躬身道,“孟根见过贵客。”
语调虽然不太标准,但用的是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