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凡在驿站中四处奔走观望,偶尔与这里商人交易货物,在草原两年时间里,他一直干着和匈奴人一样的无本买卖,身家雄厚,光是金子就有三千两之多,这三千两金在这个时候已经足够买下三百匹上等的好马。
从来到这个朝代,赵凡就一直靠着抢掠匈奴人的财物获得物资,这三千两金或许对于他现在的资产来说并不算什么,但金在秦朝作为上币,赵凡可要比一般的大商人都要有钱。
秦朝的半两钱一钱的购买力大概是现在的两块钱左右,而一两金相当于现在的一千块。
赵凡知道在秦末半两钱因为发行过多造成通货膨胀,所以在草原上缴获的铜钱他都用来熔掉做成兵器了,到现在都还有不少半两钱堆在郑渠的秘密作坊里,一百多位夜以继日地将半两钱和匈奴弯刀熔铸成一把把青铜剑。
在秦代,很多人还是习惯以物易物的,布匹、粮食以及牲畜,这些都是跟金子一样属于硬通货。
但金子作为上币,比起半两钱的购买力还是相当强大的,赵凡并不打算用马匹换取货物,更何况现在他身上只有金子,于是不过短短半个时辰就与一个商人签下了一百金的货物交易,其中大部分都是生活所需的粮食和盐。
这个商人名为黄权,上谷人,专门做粮食和马匹生意,他的靠山正是上谷郡守魏通。
一百金也就是一千两的交易量,已经算是大宗交易,如果光用来买粮食都有一万多石,黄权是前往草原与东胡人做马匹生意的,所以只收了三十金的订金,用帛书写下字据盖上印章后,让赵凡凭着这个就可以在沮阳找魏通实现交易。
在收好字据过后,赵凡回到客栈与众人点了肥羊炖和几个大饼,在草原吃了两年盐味都没有多少的煮肉和大豆,让众人味蕾都有些麻木了。
叫来几壶好酒,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李四都是美滋滋的。
“呔,大兄,你还别说,在草原呆惯了,来这大秦跪坐着还真不习惯。”赵瑞一杯酒下肚,咬了一口大饼,说话也都有些含糊不清。
原本赵瑞是叫赵瑞哥哥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小子也习惯跟这个朝代的人一样叫兄长了。
客栈不大,这一次性就住进赵凡十几号人,原本有些冷清的大厅里顿时热闹起来,赵瑞这么一说,诸位也是大笑,唏嘘着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就这样回了大秦。
“仲公子说的不错,用沟子坐惯了草地和马背,突然正坐,膝盖一时还真不习惯。”
李四和手下这些兄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把赵瑞叫为仲公子,赵瑞跟赵凡刚被叫做赵公时一样起先还不习惯,后来也就顺其自然了。
“草原再好,终归不是我等的家乡,哎…”赵凡轻抿了一口,这酒虽说度数不高,但也是农家陈了一年的米酒,光闻着都有些冲,放下酒爵,颇为感叹道,“在中原虽再无亲人,但这里毕竟才是家。”
李四他们早就知道赵凡和赵瑞是一对孤儿,见赵凡想起了伤心事,连忙劝酒。
众人正喝的爽快,客栈门口突然一阵骚动,赵凡眉头一皱,顿时觉得扫兴,赵瑞坐不住了,连忙起身去看热闹。
“怎么回事,何人在此喧哗?”
“啊,公子,这里有个乞丐,怎么赶也赶不走,惊动了公子还请赎小人无罪。”小二见赵瑞过来,能带着十几个人在这边塞的都不是自己能够惹得起的大人物,晓得惊动了客人,连忙赔不是。
赵瑞还以为是什么人闹事,见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兴头顿时没了,冷着脸道:“乞丐?都是华夏子孙,施舍他几口饭又如何?”
说完,赵瑞冷漠地注视着小二。
小二以为这个年轻英武的少年也就是身份比自己高点,此时却被赵瑞身上那股无形的杀气给吓住了,连忙跪下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