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还没抹白,草原上就升起了点点火星,马蹄踩在柔软的草地上,声音厚重而又低沉。
不少人都是被冷风吹醒的,因为营帐太少,觉大多数人都只能围绕着篝火而眠,清晨的露水打湿了骑士们的衣襟,虽然昨日刚从绝境中逃离,但看着自己四周有这么多可以信任的同袍,手里拿着武器,每一个人脸上都透露着希望。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在收拾的时候,不少秦人开始低声唱着《无衣》,赵人们听着这首歌心中一暖,竟然也跟着唱了起来。
秦晋本是一家,什么家仇国恨,现在,他们都是同袍兄弟,共患难于这塞外草原。
“与子同泽,王于兴师…”
赵凡身处于其中,被众人那股同心同德的气氛所渲染,脸上不禁露出一个轻松的微笑,这支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战斗力没得说,可秦人赵人的仇恨比之秦楚也有过之而不及,如此则需要几经磨合。
好在昨日接连战斗和只顾着一路狂奔,才没有出现内讧的事情,从昨日李玟的话中赵凡就能够听出他对秦人的仇恨有多大,但庆幸的是,昨日的战斗初步磨合了这支部队人们之间的友谊,起码,他们现在暂时抛弃了家仇国恨,将集体利益放在了首位。
或许,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但古人就是这样,家仇国恨固然重要,但那毕竟是上几代人的事,家国天下,忠君爱国,无一说明了古人普遍把家看得比国重,或者说集体利益看得比国家利益要重。
就连著名的“赳赳老秦”也不例外,秦国不只是秦人,而老秦人指的仅仅是嬴姓十四氏,这就是较大的集体利益。
如今,赵凡做到了第一步,将这支部队磨合成一个团结的集体,等到哪一天这里觉大部分人都像白奚一般由衷效命,那这支部队才算彻底私有化。
悲伤而又壮烈的秦腔回荡在大草原上,逐渐被隆隆的马蹄声取代…
一上午的行程并没有多大阻拦,然而事与愿违,在正午刚刚休息完毕过后,后边突然出现大股匈奴,竟有两千人之多,赵凡暗道不妙,吩咐众人立即启程。
“呼延部落还真看得起我!”赵凡脸色极为不自然,在古代,千人的骑兵部队已经算是大部队了,尤其是像匈奴这样,两千人至少也有五六千骑,光听这隆隆马蹄声就是无形的压力。
“全力加速,再有半日就能到雁门了。”赵凡也来不及去想这些匈奴人是如何找到自己的,但好在此地距离雁门郡只有二百里路程,虽说雁门现在驻军还没有那么多,但想必匈奴人也不敢轻易挺进。
“这是达刺部落的人。”在赵凡旁边,卜寸与他齐驱并驾,此时卜寸面色苍白,“达刺部落的贵族们喜欢吃人肉。”
赵凡一时没听明白,待有人翻译后脸色更加难看,胸腔不由得怒火中烧,吃人肉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他也是第一次碰到,同时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哪怕是他喜欢崇拜的曹老板在做这种事的时候,他不管原因,曾在论坛上就其批准做人肉军粮的事发过不少黑曹的言论。
崇拜是一面,抹黑又是另一面,前世的赵凡听着棒子曲,吃着肯德基,看着动漫,但就原则问题上他不会退让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