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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匈奴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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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旨的到来,对于偌大的府邸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接到了赏赐的高夜,也没什么兴奋的感觉。郭嘉三人都得了心爱之物,开心的紧;府上下人都知道自家掌柜的一年总能挣回来几千金,这区区一百金,算得了什么?因此这一张圣旨,对于府上所有人来说,不过是个形式罢了。日进斗金的人家,会在意一百金的赏赐么?

相比之下,秋收才是重中之重。虽然高夜只种了二十亩地,但城外还有属于自己的大片土地,有许多佃户在耕种。因此收粮食的时候,是发动了所有没事的仆人一起。现在高夜掌管了整个府邸,自然是一声令下,所有人都投入到了丰收的大业中。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但收完了玉米和土豆之后,忙碌的人就只有那些下人们了,至于高夜等人,则是在张辽的建议下,准备去城外打猎。

郭嘉虽然是文弱书生,但毕竟久练太极,身体倒还健壮,便决定和高夜,赵云,张辽三人一同去打猎。自己虽然没有像他们三人那样的宝马,但胯下坐骑也是一匹百里挑一的好马。

四人出了城,便一路向北,阴山脚下,林子里的飞禽走兽,便是他们的目标。

四人进了林子,便分头行动,相约要比比看,看谁猎到的东西多。赵云张辽二人都是执弓在手,而郭嘉高夜,则是挂好了弩箭。

对于弩箭这样的东西,赵云和张辽二人都是持否定态度的,他们认为做为一名武将,就应当弓马娴熟,弓箭不好,你可以练,但怎么能够用这种方式作弊呢?况且弩箭虽利,但每次上箭耗时较长,远不如弓箭方便。赵云职责了高夜多次,都被高夜打哈哈糊弄了过去,不过高夜也觉得赵云说的有理,如果战场之上斗将,你拿出手弩来暗算人家,结果被躲过去了,你还有多少机会再给他一箭?

不过对于弓箭这样神奇的东西,高夜当真是没有天赋,不过高夜却另辟蹊径,自己前世练得大都是单打独斗的小巧功夫,这类小巧功夫里,论到暗算,自然是以暗器为主,而暗器也是种类繁多,诸如袖箭,飞镖,苦无等等,高夜都曾练过。而在这个时代,想要打造这些暗器,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而且暗器是消耗品,用完了还要打造,实在是太麻烦,因此高夜选择了一种可以就地取材的暗器——飞蝗石。

飞蝗石名字叫的好听,其实就是鹅卵石,如果没有鹅卵石,只要是质地坚硬,基本上都可以使用。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由于掷出的石块像飞在空中的蝗虫一样,而且发出飞蝗石时,其发力要抖腕、弹指,极具爆发力。

若说用飞蝗石最最有名的人,当数《水浒传》中的没羽箭张清了,善用飞石,百发百中。当时卢俊义率军攻打东昌府,结果首阵便被张清以飞石打伤井木犴郝思文。次日再战,丁得孙又用飞叉击伤八臂哪吒项充。等宋江到来后,张清又施展飞石绝技,连打金枪手徐宁、锦毛虎燕顺、百胜将韩滔、天目将彭玘、丑郡马宣赞、双鞭呼延灼、赤发鬼刘唐、青面兽杨志、美髯公朱仝、插翅虎雷横、大刀关胜、双枪将董平、急先锋索超等人,劫粮之时又以飞石击伤鲁智深,可谓声名大噪。后来无论征辽,还是讨伐王庆田虎,这一手飞石绝技都助他立下赫赫战功。虽然这是小说家写的故事,但张清其人,却是有真实原型的。宋元时期的《大宋宣和遗事》中,便记载了宋江三十六部下中有“没羽箭张清”,可见其故事不是空穴来风。因此高夜决定用飞蝗石,也不算是凭空臆想。

因此当四人汇合的时候,郭嘉的猎物最少,只有两只野鸡罢了。不过毕竟郭嘉是文人,能有猎物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说猎物最多的,还是赵云,而且赵云带回来的猎物,大都是一箭毙命,除了野鸡,兔子之外,还猎到了一头鹿。不过要说最大,还得是张辽猎到的这头野猪,只看它粗厚的皮毛和硕大的獠牙就知道,这头野猪之前在这片林子里,绝对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至于高夜,猎到的大都是野鸡,兔子,旱獭一类的小动物,而且高夜猎到的动物,都是被飞石打死的,赵云张辽还从未见过高夜露过这样的本领,都来仔细打听,赵云更是要亲眼一见才行。

恰好一只不知名的鸟儿飞过树梢,只见高夜手向前一甩,那鸟儿立时落在地上,赵云过去捡起那鸟儿,发现它脖子都已被飞石打断,早就死透了。

高夜这一手露完,也是洋洋得意,至于剩下的三个人,则是一脸的震惊。谁能想到,小小一块石头,竟能有如此巨大的威力?而且相比于弓箭,石子的体积小,更为难防。而且这石子随手便能发出,不需要张弓搭箭,对战之时若是突然发出,防不胜防。

就在二人一直想着若是自己遇到了飞石,该如何抵挡的时候,高夜已经完成了叫花鸡的制作。这叫花鸡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已经不可靠了,相传是在很早以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偶然得来一只鸡,欲宰杀煮食,可既无炊具,又没调料。他便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的鸡肉。这便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叫花鸡了。

高夜依样制作,待敲开泥壳之后,鸡肉的香气成功的惊醒了那两个还在冥想的人。闻见了这样的香气,四个人都是食指大动,郭嘉更是从马上摘下了自己的酒葫芦,喝一口酒,吃一口鸡,怡然自得的一塌糊涂。

四人吃饱喝足,天色已晚,正好离着自己家的田地不远,那些佃户在那里建了一个小村落,村子不大,总共不过三十几户人家。高夜等四人便决定,今晚就到那里歇歇脚,正好也看看他们粮食收的怎么样。

高夜几人一进村子,就看到家家户户都在忙碌。虽然已经是傍晚了,却没有几户人家在吃饭。也是,在这个粮食既不丰富的年代,存粮过冬才是头等大事。高夜才进村没一会儿,村长便匆匆赶了过来。

“东家,您今日怎么有空,来我们这了?”

高夜见这老村长气喘吁吁,见了自己也是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也是轻笑一下,随即安慰道:“我们几个今日正好出来打猎,天色已晚,便想着今日就来这里借宿一宿,明日再回去。这不是,我们打了许多的猎物,还没吃完,今日正好大家一起来吃。”

老村长闻听,顿时笑逐颜开,他们这些农户,平日里勉强吃个饱饭,几时能吃上个肉呢?今日可是有口福了。

“看看,文远猎到的这头野猪,很是肥大啊,还有这头鹿,这些个野鸡兔子什么的,今晚大家就放开了吃,吃不完的就各家分一分,我们明日回去,就不带什么了。”高夜笑道。

老村长急急忙忙的挨家挨户敲门,叫他们来拜见东家,顺便吃肉。或者是叫他们来吃肉,顺便拜见一下东家也未可知。

一顿饭结束,个个都是心满意足。至于心满意足的理由,对于高夜,自然是为了今年的好收成而开心。正所谓家中有粮,心里不慌,粮食永远是重中之重啊。对于佃户们,放开吃了一顿烤肉,还有什么不开心的?说是没吃完的明天大家伙分,刚刚看了看,剩下的可当真不少,光是野猪就还剩着半扇,过年的时候有肉吃喽。

一夜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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