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二……,不,现在应该叫刘元信了。
埔山的战兵是按照三十比一的比例扩充,如今投奔的百姓达到十二万人。作为步兵统领,麾下就有了四千人的队伍,于是沈烨给他取了个正式名字。
一望无际的草原根本无险可守,这让刘二有些手足无措,甚至心里也生出一丝不解。
“哥哥也真是的,为什么要制定出那么多部门,现在能上阵的也就两千出头。守住这么一片地方,不是开玩笑吧!”
埔山军一团不但有战兵,还有运输、医疗、给养等等兵种。开始他还觉得新鲜,但现在只想把每一个人都抓去扛枪。
“都司,根据命令,我们要在这里修筑要塞!”
刘二只是点了一小头。
那些建筑师立刻拿出望山、标尺,稍一比划就制定出条条直线。用粉滚走上一圈,硕大的三角形立刻出现在碧绿的草地上。他们并没有停手,在这个基础上,又画出一个倒置的三角形。
如果有一赐乐业人看见,恐怕就要叩拜了,因为这就是个硕大的“大卫王之星!”
辅兵中最精干的五百人,已经组成的埔山军第一工兵营,他们立刻沿着白线展开工作。
马车上运来木材是加工好的,只要将主桩固定住,其余的就用蝴蝶榫连接。木墙外侧再开挖壕沟,并把泥土运到城里夯实。
只用了两个时辰的功夫,一座奇怪的要塞已经出现在草原上。
刘二却小声的嘟囔道:
“这玩意,有作用吗?”
棱堡,或者应该叫沃邦棱堡!
这是哥哥早已经设计出来的东西,而且也和自己说过它的作用,只不过刘二却满腹的怀疑。
“打仗,冲上去打就行了,搞这些干什么?”
棱堡建筑复杂,不是一时半会就能修好的!眼下不要说工兵,连普通战兵都派去建筑了。
一天!
两天!
三天!
坑越挖越深,棱堡也越来越大,刘二也越来越烦躁。
“有没有新的命令传来?”
早在沈烨出发到金汤堡的时,埔山军的战兵已经运动到这里,随即展开建设。
如今连炮兵都拉过来了,但想象中的阻布骑兵却连一点动静都没有。
无事可做的刘二,天天看炮兵训练。
那些笨手笨脚的东西,怎么也摆弄不好“铜管子,”天天被打得凄惨!
“还是老子的枪兵争气!”
手下的两千战兵中,还有二百名选锋。
头上戴着铁盔,身上还穿着胸甲。本来银灿灿的煞是漂亮,但沈烨又下发了灰绿色的“半臂”罩在甲上。
不光步兵,炮兵、工兵如今也是“田野灰,”惹得大家一肚子的牢骚。
毕竟乾国的军队穿得是红袍,远远看去威武得一塌糊涂。埔山军这一身的,活脱脱的田耗子。
“糟心啊!”
这还是其中之一,更让人不解的是发式。
根据作战条例,加入埔山军必须短发,每逢大战从上到下都得剃成光头。所以埔山军又被官府称之为“髡贼”或者“百香余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