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浮城失守的消息传到边军前营,边军各部都人心惶惶,不过作为统帅的皇甫世却一点都不急,吩咐军需处边军每日食用的粮食比以前增加一倍,几天过去了,无数边军士兵见后勤并没有受到影响,人心也就稳定了下去。
距离边军前营地百里之地,一支千人规模的押送着数车军粮缓慢的前进着,他们本应该在昨日抵达边军前营,可惜的是,由于蛮子散骑的频繁袭击使得他们不断的绕道,导致他们迷失了方向,更糟糕的是,整支队伍开始出现大量伤兵,这支队伍的千伍长当时便下定决心,改变路线,前往最近的边军分营地。
最近的营地是孙蒙将军所负责的营寨,距离他们现在的位置只有四十余里,一个半时辰便能抵达,最重要的是,蛮子的数量貌似比边军前营附近的少!
本来应该继续向北的队伍,开始往东行走,而这支队伍的动向,很快便被周围的蛮子们所知晓,雄鹰捉兔,这是草原上最常见的场景。
千人的队伍缓慢的行走着,千伍长王雀擦了擦脸上的臭汗,催促着后方的队伍加紧行走。
还没等他催几句,一名轻装步兵火急火燎的跑来汇报:“伍队,我们的后方出现了大量的蛮子,数量不明!”
“娘的,这些蛮子速度真快。”王雀气的跺了跺脚。
“伍队,不如我们放弃粮食,所有人分成几伙,轻装退往孙蒙将军的大营。”一名百伍长劝道。
撤?
王雀及时的收住了自己一巴掌扇过去的冲动,怒道:“你两条腿跑得过人家四条腿的?”
“那现在怎么办,伍队,难道我们就留在这里跟他们硬碰硬?到时候不但军粮全丢了,一千多号弟兄全留在这里。百伍长还是希望放弃军粮。
王雀今年三十有七,十四岁从军算来,也算是个边军老人了,丰富的作战经验告诉他,留,有一线生机,走,必死无疑。
“快,找一些比较高的小山坡,所有的粮车摆在最外围,把所有与杀敌无关的东西都扔了,我们固守在这里,即刻放飞所有信鸽,向边军前营求援,再派几个跑得快的弟兄,去孙蒙将军的大营,不管是哪里,有援军就行,快啊!”
王雀有条不紊的指挥着队伍,一车车的小辆车被推到了附近的山坡之上,士兵们整理着各类武器,把粮车们围成一个个小圈,小圈与小圈之间互相联系,仿佛形成了一个大圈,如果不是粮车不够,王雀真想围城一个四方形,把队伍全都围在里面。
很多车阵还没来得及摆好,队伍后方的蛮子们便杀到了,不过狡猾的蛮子们并不急着冲上去,而是无数散骑汇合成了一股庞大的骑兵流,开始绕着山坡们跑,看见哪个山坡防备松弛,便冲上去准备撕破这个口子。
然而,上坡和平原的骑兵速度是两个级别,前者慢后者快,还没等蛮子们冲上去,各个车阵里面便是漫天的箭雨。
开玩笑,大家打了那么多年,步兵打骑兵早就打出经验来了,边军的步兵,哪支队伍不带些弓箭防防身。而且,还是软弓,射速快的那种。
你射,有本事你射,蛮子们顶着箭雨就往车阵前冲,个别低的山坡车阵也就高个三四十米,一冲就到。
有一种武器,叫弩。
边军中有一种说法弓弩并重。论射速软弓强,但是弩有一个有点,准确度高。你骑着马上来,那么大个目标,拿弩的士兵一射一个准。
付出了百人的伤亡后,这些蛮子们学乖了,还是退到射程之外,监视着这支队伍,并且,派出骑术最好的勇士去通知周围的族人。
王雀不知道的是,自己不经意间,把皇甫世预计的决战时间给提前了。
草原方面的是最快收到消息的是托云部落,托云部落的族长托云汗派人去通知其他部落后,迅速带着数千名族人抵达了王雀所在的位置——石头山。
石头山这地名并没有官方的记载,这地名还是住在当地的几名居民取得,因为这里山坡多,石头多,所以直接叫石头山,或者叫,石头坡。
托云汗看着无数个严阵以待的车阵团,不禁陷入了沉思。
上还是不上?
这是个问题。
托云汗内心纠结再三,决定,上!
进攻方的优势在于掌握了战斗的主动权,我们爱什么时候进攻就什么时候进攻,而防御方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那里被打,你要是敢出来那最好。
虽然上,但是要巧妙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