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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苟小小垂下眼眸,闲话家常一般与张氏拉扯起来,“张婶儿,昨天我把毛妮从雷区背出来的时候,趁机给她把了一下脉。她最近是不是生过病啊?”
被勾起了攀谈欲,张氏终于拿正眼看她,“是滴是滴,那一阵不是下几天大雨么,我们家毛妮放学淋雨回来当天晚上就发起高烧,烧的糊里糊涂的,整个人也奇奇怪怪的,小手拉着我总说,‘娘,我不要嫁人我不要嫁人’…”
“噢…”苟小小挑了挑眉。
这梗,略耳熟啊。
重生,还是穿越?
穿越,还是重生?
苟小小觉得,得找机会跟红领巾少女对质一下。
串儿出事的时候,她在河边。平安出事的时候,她在雷区附近。
——苟小小总觉得毛妮前后出现在这两个地方,并不是赶巧。
时至中午,两家人陆陆续续回去做饭。
苟小小开始清扫堂屋里的一地果壳和果皮。
她扛着笤帚盯着屋里那俩没打算动身的首长,半委婉半直接的对他俩下了逐客令:“这都该吃中午饭了,你俩咋还不走?”
这家的主人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回来后,对两位首长说:“连长、政委,你俩中午别走了,留下来吃饭。我这就去做饭!小小——”
临去厨房之前,洪大夫给苟小小使劲儿的打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让苟小小好好招待两位首长。
苟小小不情不愿的坐到两位首长对面,把笤帚放到一边,脱了鞋翘着腿开始抠脚。
连长干笑了一声,打破尴尬的气氛,“闺女,你那条狗哩?”
苟小小打了一声口哨。
大魔王听到口哨声,爬起来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屁股臀儿一扭一扭的从里屋跑出来。
一看到大魔王圆滚滚的肚皮,连长和郑国华都傻眼了。
这才一晚上不见,这狗咋胖了一大圈啊!
这闺女到底给它为了多少吃的,是想撑死它还是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