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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商市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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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的发展就如白馥美预料的那样,洞香春开张的热闹之下,信陵商界已经暗流涌动。

到了初三这天,各种生活用品的物价开始飞速上涨。包括食盐、布匹、药材、柴薪、粮食等等,甚至是非必需品的生丝(蚕茧)、漆的价格也都蹭蹭蹭往上爬。

不过七八天的功夫,这些普通商品的物价已经高到令人咋舌的程度。

无忌知道,物价通常不能代表全部的信息,但物价却是供求关系波动的直接表征。

信陵的商品物价飞涨,从表面上看,是供货不足,有价无市,但究其根本,却是有人囤积居奇,故意把大量的物资握在手中,不让这些物资进入市场。

这里的“有人”,当然就是豪商孔氏。

根据可靠的消息,孔氏不仅是控制了巨量的物资,拒绝将其流入市场,还利用其遍布在信陵商市区的势力,强制或半强制地收购散户手里的东西。

无忌站在信陵官邸最高处的阁楼上,向西北方极目远眺,看见信陵城巍峨的城墙下,商市区纵横交错的道路上冷冷清清,时不时传来些许嘈杂声响。

北风仍然在吹,无忌的脸色亦冷得如同睢水河道边的冰渣一样。

“大梁孔氏,给脸不要脸,你做得这么过分,就别怪我不讲情面。”

无忌一阵喃喃自语,忽的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头也不回地问:

“做好了?”

须贾此时来到无忌身后站定,说道:“禀君上,商市新规的木版已经誊刻完毕,共有四块。”

“城队呢?”

“也已经就位,就等君上命令。”

“好!从今天起,你就是信陵县丞,这维护商市秩序、规范经营的职责,也在你这里,用好城队这支棒槌。”

“属下明白。”

当日午后,须贾就带着随从僚属来到商市区,在商市区四面出入口安放了刻有“信陵商市管理法”的木版。

“以信陵君之名,颁行此法!”

◆信陵商市管理法◆

其一,信陵城凡有买卖,不得出商市区

其二,凡行商,必勘验照身(身份证),发行商许可

其三,凡坐贾,必勘验照身,明户籍,立册,发营业执照

其四,凡农户、百工散售,必勘验照身,明户籍

其五,营业执照亦可行商,但行商许可不得坐贾

其六,信陵商市无关税,凡有买卖,必收契税

其七,凡买卖,不可强买强卖,违者罚金十,杖责二十

其八,凡买卖,不可欺诈、假冒、颠倒黑白,违者罚金百,杖责二十,吊销许可、执照

其九,凡铁兵买卖,必得城队公证,货值百金以上,必录在册

其十,城队代行执法,有裁量之权,当者有异议,可至官邸上诉

……凡此种种,共十三条,合称“商市十三条”,开规范经营之先河,成为后来魏国《商法》的蓝本。

这十三条写得简单直白,普通人但凡识字都看得懂,然后识字的人把它念出来,不识字的人也能听得懂。只是什么“营业执照”之类的词汇是新词,但在公府吏员的一再解释之下,也很快扩散开来。

自此以后,常有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带着一伙儿人在商市中巡逻。他们都统一穿着小吏的皂衣,手持黑白拼色长木棒,正是“商市十三条”中所提到的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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