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这么新奇古怪的概念,一经提出,很明显是会引起社会各界极大的关注。
尤其是惨遭靖康国耻磨砺之前的北宋人民,最爱八卦饶舌。绝不可能走过路过放过如此搞怪奇葩的新鲜事儿。
这话题一出,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歪不回来。
按理说武松应该及时打断这个胡乱歪楼的节奏。
但他却没有直接予以打断。
站在武松的角度上看,他带着两个小萝莉来到六福镇外谢家脚店,滞留时间在个把时辰以内,是相对安全的。滞留时间越长,安全系数就会大幅度地下降。
这原因其实很好懂。
武松带着人质出逃时,是很冒险的举动。敌情不明时,很有可能一头撞击官府布设下的天罗地网。
但今日武松赶着驴车,一路行来,这条路线上的战争迷雾已经打开。这一路行来的途中,已经探明,足够安全。官府根本就没有往这条路上增派兵力的任何迹象。
所以,估算一下官府办事的效率,出现在谢家脚店之后的一个时辰内大致是没什么问题的。
耽搁久了,那可就难说了。
保甲法还是蛮厉害的。
乡民知道有匪,隐匿不报者,与匪同罪。
在这条律令的约束之下,谢家店掌柜以及全伙员工,都要依律向保长汇报匪情。再由保长上报大保长,大保长再转告县尉或者巡检使臣。
这是无法避免的必然演变。
武松也不指望一个脚店的店家,敢于跟江湖豪杰讲义气,敢于隐匿不报。那是不合情理的事情。事实上,正常人都会偷偷去举报的。
不举报就会惨遭连坐。
所以武侠小说里几个大侠在客栈里打得稀里糊涂,店家伙计和官府都跟透明似的不存在,那肯定是商纣王时代的愚昧背景。在文明法制的大宋社会,绝不可能发生。
但大宋的法制体系也挺腐朽的。
规矩自然是极好极其完整成套有体系的。但执行这些律政的人,素质就很成问题了。
颇有上进心的小巡检小使臣,其中一部分办事儿倒是蛮用心的。都想立功,想加薪升职嘛。
事情糟就糟在,庶民和小吏,在办案过程中是没有加薪升职福利的,也没有奖金和利事。
没好处的事情,谁肯干?
没任何好处,还跟传说级的有名大盗结仇结怨,谁傻谁才会那么去干。
然而同罪连坐的事情也是很严肃的,这个事情倘若官府认真追究起来,被连坐问罪的话,那几辈子的家业都全毁进去了。
怎么办呢?
机智狡猾的农村人民立即想出了对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个机智狡猾的对策就是把大事报小,把急事报缓。
譬如几个悍匪结伙进了村,一刀子砍死了保长,扛着一把血淋淋的大刀片子,冲进保长家,跑去QJ保长的闺女。
遇到这种事情,自然是要报官的。
但是可以把血淋淋的杀人抢劫QJ案,误报成比较暧昧不明的流浪浮客强行入室案。
我老眼昏花,我距离远,我没看见血也没看见大刀片,我就看见两三个不认识的外来户,手持长长的大大的莫名之物,踹了保长家的门,然后进去了,然后不知道了。
不行么?我就只看到这么点事儿,你咬我呀!
这是大事往小了去报。
然后,急事往缓了去报也是蛮有技术含量的。
这个拖的技巧,技术含量比之前那个眼神不好的借口,高得多了。
怎么说呢?如果人家是正常串门的亲戚呢?报假案也是不大好的嘛!误报匪徒入室,结果虚惊一场,让大官人小官人白忙一场。这也是个不大不小的过失。谎报军情谎报案情的,都是要吃打的。
大宋朝县衙打人的刑罚,不是军棍,也不是鞭子,更不是打板子。
所有的电视全都没对。没有什么杀威棒,也没有什么打板子。
按例是用鹌鹑蛋那么粗的细竹竿,脱了裤子打屁屁。基本上跟当爹的打自己娃娃的力度差不多。
军棍打断腿,板子打出老大的一滩血渍,这都是不人道的蛮族做派。大宋朝以仁慈孝悌为本,只用打孩子屁屁的手段来处刑。
这刑罚,重在羞辱,而非致伤致残。
于是这一个个的刁民,遇到案情发生的时候,并不会立即飞跑着赶去报官。
按例是要挨家挨户地先确认一番。
“那谁家有几个生面目踹了门进去了,你认识不?该不会是他亲戚来了吧?”
“这可说不准呢!那家子好像就是有那么几家不爱敲门偏爱踹门的霸道亲戚,谁知道是不是呢?”
“我也闹不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