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嘴跟动手有区别吗?有区别吗?都是结怨,都是无端端地挑事。此因,是她所造。我揍她,只是她应得的果报。”
“你这么说不对!这巨胜饭店是她看的场子。这店里的规矩,由史大郎而定,由瑞兰掌柜来执行。你是客,遇事须皆听主便。你若是不爽此间主人,大可以拂袖而去啊。你不能公然挑战此间业主定下的规则。”
“规则?规则算个什么玩意儿?一个饭店的土规则,能跟王法相提并论?大胡子你这是哪里来的歪道理!”
原来这时候北方的异民族,并不认同商业企业运营时遵守的各种潜规则。
辽国汉化已经一百年,也算是比较文明的异民族国家了。
王法是必须遵守的。即便是释教道教的高手,也必须尊重王国的主权。这便是所谓的王道、王化、王法。这王法不能不服的正经道理,蛮族也是略懂的。
但区区一百年的教化,并不足以彻底改造黑涩会分子的跋扈本性。二十世纪的文明何等璀璨科学,港岛黑涩会和洛杉矶的警察想要打人,那还不是照打?更何况1100年代的北方蛮族帮会头子。
毗沙门七佛会,名气不大,实力却是极强。
也就因为他们倾向于邦德特务路线,故意保持低调,以致于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七佛会这七位大当家的,自视甚高。霸气侧漏的节奏,远胜后世那一伙粗暴虐杀黑人的洛杉矶白皮警察。
所以这萧七掌柜只服王法,却浑然不在乎商业社会不成文的那些潜规则。
在商业时代,是有这么个不成文惯例的。司法上称之为“产权方意志公示”。店家是产权方,按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资本主义大宪条,产权所有者有权在自己的地盘上当家做主。
产权所有人将其自定义的游戏规则,公示出来,即成店规。
店规大体上应该符合王法,在原则上不可以与王法冲突。于王法发生冲突,则视为该店家违法操作。
在不与王法冲突的前提下,店家可以明文宣示一系列的边缘规则。例如,二十世纪上半叶高级西餐厅一度流行的,不着正装者,本店不欢迎入内。
主张自由不羁的嬉皮士们,是会投诉这类店规涉嫌侵犯了人类平等自由的天赋法权。但这样的投诉通常会被大法官驳回。
店家的地盘,法律上就等于私宅。人家两夫妻关起门在家里不爱玩传教士,就爱玩个后什么庭花。你个清教徒表示看不惯,跑去投诉,法官当然不会受理啦。
所以,你看不惯,你可以走,你可以去别的店。
你不应该在这店里闹事儿。
这个领域不受明确的法律条文保护,却被默认是产权所有者的默许特权。
此类官司,在原理上复杂的一逼。直到二十世纪上半叶,以工人农民阶级的智慧,尚且不能容忍这种事情。更何况八百多年前的蛮族黑涩会大头目。
所以萧七娘跟关夫子注定谈不拢。
却也不至于打起来。
萧七娘还是很热衷于讲道理的。
释教的大道理,向来也是江湖上口碑很好的一套巍峨体系。
七佛之名,本就来源于佛典。
“离婆离婆帝、仇诃仇诃帝、陀罗尼帝、尼诃逻帝、毗叻尼帝、摩诃迦帝、真燐虔帝、娑婆诃。”
这便是大名鼎鼎地“七佛灭罪真言。”
萧七掌柜位列七佛中的第七位,一向是十分注重于“灭罪”真言力量的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