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日下!礼乐崩坏!”
一个小姑娘的声音这么说道。
之前的那声冷哼,显然出自于一个老人家之口。
于是大家的目光朝着楼梯拐角那边看了过去。
公孙胜、关胜、李睡兰下午早些时候,是有留意到那个角落里长时间坐着两个陌生客人的。一个疑似拉胡琴的瞎子老头,一个看起来好像卖艺的小姑娘。
从中午到下午,只用了些不值钱的粗茶,两碟卤水煮豆子,却占据了一张桌子。
对于这样抠门的穷酸客人,李瑞兰自然是不待见的。
不过史大郎订下的规矩是要讲究一个江湖仁义,进门都是客,不嫌贫,不爱富,一视同仁。于是这李睡兰倒也没好意思让人,把这两个不得力的穷客撵出去。
却不曾想,这两个没眼色的,竟然还敢大言不惭地指责起我巨胜饭店的店东大官人来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睡兰当时就冒火了!
你这一老一小,本来就没给我饭店带来利益。容你在此逗留,已经是有仁有义。想不到你竟然给脸不要脸!
女掌柜怒气盎然,挥手招来两个看门的火家。
巨胜饭店生意兴隆,潘店地头上泼皮又多。故此大堂内外总养着几个身体强壮的店火儿,也叫做火家。即是书里常说的店伙儿。也即是后世所谓的伙夫,火夫之类。
浪里白条张顺又叫船火儿,其实也就是这样的火家。
两个膀阔腰圆的店火儿,一左一右,把李睡兰护在当中。
穿过汹涌的人潮,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楼梯拐角下的那一桌旁边。
桌上比下午早些时候倒是多出来两个菜。
一盘猪骨头,一盘羊骨头。
猪骨头也有多种细分。这一老一小点选的即是后世所谓的棒子骨。是猪的大腿骨,骨髓骨油最多。最适合敲骨吸髓,慢慢地打发时间。
羊骨头也有诸般花色名目,这老小两个这一次总算是破费了,竟然要了一份陕北羊羔的第七肋肉排。
羊肉当然是未成年的羔羊最嫩。羔羊排骨总是以第五到第十二根之间的肋骨为最美,此处肥瘦比例为最理想。
其中第七肋乃是上上品。
这个小老儿,口味还蛮刁的嘛!
李睡兰毕竟是古代妇女,算是比较聪明的女子,却终归还是个没怎么出过远门的古代妇女。她的念头转得稍稍慢了一点点。没能及时意识到对方很可能不是什么穷酸。
李睡兰是凭着感性直觉办事的,冲动型女人,直觉是这个小老儿是不是捡到哪个行商不慎遗落的钱袋子了,竟然吃得起如此好佳肴!
浑然没想过这小老儿是不是什么上层人物,微服私访至此。
气愤愤地,叉着腰,戟指喝骂道,“要吃饭就赶紧吃!不吃就滚你的蛋!别在我这里惹是生非!”
史进自顾体面,没有跟着李睡兰一起过来,只是站在那里,远远地望着这边。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
这看似走江湖拉胡琴卖唱的老爷子,也不跟这女掌柜争吵,也没开口抱怨。若无其事地拿起桌上的筷子,在桌沿上轻轻敲了三下。
笃笃,笃。一共三下,两慢一快。
老人身边的那个女孩子,看似卖唱歌女的人物,忽然就暴走了。
猛然间蹂身而进,一闪身就到了李睡兰的跟前,也没施展什么器械,只用她的一侧肩头,直端端撞进李睡兰的胸前。
砰地一声大响,女掌柜的身子好似断了线的大风筝。
先是被撞得飞起,然后斜坠出去,倒飞着撞上了背后的一桌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