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士祥笑了笑,“这,卑职就不清楚了。”
秦飞也笑了笑,知道邓士祥这个级别的人员还不足以知道这等军国大事,当下释然道,“嗯,本官知道了,明天本官便把这件事情布置下去。”
在秦飞看来,一个几十百把个人的使团在强大的东厂和锦衣卫面前绝对是翻不出什么大浪来的,对此,自己只是稍微照看一下便行了。
见邓士祥要转身出去,秦飞叫住了他,“算了,这件事交给王顺去做吧,他人呢?”
邓士祥回过身子,“王顺先前都在这儿呢,卑职去给你找去。”
话音刚落王顺走了进来,“大人,您找卑职?卑职先前去上了一趟茅房。”
看着换了一身飞鱼服校尉装的王顺,秦飞暗自好笑,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王顺换了一身衣服倒显得有几分人模狗样,身上的痞气也少了不少。
而派王顺去监视外国使团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一个有着特殊才能的窃贼对探听监视自然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王顺,你这几天就不要跟在本官身边了,去给本官盯一下鸿胪寺的外国使团,一日三次来报,如有特殊事情可以随时来报。”
王顺躬身应道,“卑职遵命,卑职马上去办!”
秦飞笑了笑,“慌什么慌,外国使团明天才陆陆续续到来,你今天去监视什么。”
“哦!”
“王顺,你和李寡妇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该找个小媳妇得了?”秦飞想起上次自己在李寡妇家破门而入时,李寡妇那白花花的身子戏虐道。
对于秦飞,王顺绝对是心存一百分之一千的感激,当时他只说了一句无心之言,秦飞便能实践自己的承诺,不仅把他从一个小混混调到了白鹭洲百户所当了一个校尉,现在还把他直接调到身边当了一个亲兵,这可是他以前二十多年来做梦都没有梦到的好事,一个作为混混永远不能企及的期望。
当他穿上锦衣卫飞鱼服的那天,他去到李寡妇家的时候,李寡妇那欣喜,彷徨,患得患失的表情他倒现在都记忆深刻,他终于可以以一个正常男人的姿态走近李寡妇,走近他一直魂牵梦绕的女人并风风光光的把她接走。
“大人,小媳妇就算了,卑职在最无助,最困苦的时候,是李寡妇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关爱,让我感觉这辈子活着还有一些意义,卑职不能稍有点出息就忘了她,现在卑职已经在白鹭洲百户所附近买了一个小院子,把她接到了城里,准备开年过后与她成亲。”
秦飞赞许的点了点头,这王顺看起来还真不错,至少能他保住本心不忘本,这点他比许多自诩品行高尚的读书人和那些虚假伪善的世家名流强多了。
嗯,看来那句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