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默契十足,都低头不语,只留下原地满心茫然的我。
算了,桃花就桃花吧。
我将桃花收进了世外桃源。
后来我返回营地,和大家一起下山回家,这次野营也就这样结束了。
这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刚回家就遇到了不速之客。
“有朋自远方来,不易乐乎。有客人来访,秦小姐不应该扫榻相迎吗?”
黎谨风堵在我家门口,不让我关门。
他离我很近,淡淡的古龙香水味萦绕在我的鼻尖,他脸上带着几分邪肆的笑意。
不论何时何地,他都像一只狐狸,时时刻刻都在迷惑人心。
“黎少,你弟弟的事情早已经解决,我们现在两不相欠,谈不上朋友。”
“秦小姐这话就诛心了,不过没关系,虽然秦小姐不拿我当朋友,但我认秦小姐这个朋友就够了……怎么,秦小姐,只有你一个人在家吗?你男朋友呢?”
男朋友。
我咀嚼着这几个字,有点恍神。
黎谨风就趁机将门打开,挤了进来。他往沙发上一躺,自顾自地倒了一杯红茶。
他的目光在我的房间里梭巡了一周,落到我的身上。
“门口有两双拖鞋,桌上有两个茶杯,卫生间有两把牙刷。秦小姐,你这是有新欢了,还是刚失恋没来得及扔掉啊?”
“黎谨风,有没有人告诉你,其实你有时候说话挺讨厌的。”
“通常说这种话的人,都是心虚的人。他们想掩盖的事实被我说中了,自然也就讨厌我了。就像现在的秦小姐一样,有点疲惫,有点厌倦,有点……迷茫。”
“我真想马上用扫帚将你清扫出去,可惜我的理智不让我这么做。黎谨风,求人就得有个求人的态度,既然你想找我帮忙,这样的态度,我可不太接受。”
“哎呀,生气了。不过炸毛的小猫咪可不是那么容易看到,我可得好好欣赏欣赏……好好好,不开玩笑了。其实我今天来找你,是因为……”
其实黎谨风除了嘴巴有点不着调以外,没有什么其他地方让人讨厌。他也并没有欠我什么。不管是谣言风波还是绑架事件,都不是他做的。我不应该对他有什么偏见。
尤其是当我听完他的叙述时,我就想着,这次还是帮帮他。
能让他亲自来找我的,当然不是因为别的事,而是他的弟弟。
说到黎谨风的弟弟,我就想起了那位大叔与他的“小伙伴”之间的相处,吵吵闹闹却也甜甜蜜蜜。
我挺羡慕他们的。
只是那位大叔小时候被一个道士误伤刺中了心脏,按理说不可能活下来,可他现在却还活得好好的,这一点一直让我有些好奇。
黎谨风的话为我解了惑。
大叔的心脏的确是被刺穿,现在待在他胸腔里的不是一个心脏,而是……一个妖怪,一个吸食着他的元气而养活自己的妖怪。
当初大叔无药可救,可那女鬼并不放弃,它找到了一种名叫“吞”的妖怪,这种妖怪没有什么大作用,也没有什么大危害。女鬼和吞做了一笔交易。吞代替大叔的心脏,而大叔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的元气。
所谓的元气就是生命本源,所有的生命都是在元气之上演变而成。大叔用元气做交易,也就相当于用自己的生命做交易。当他的生命被蚕食殆尽的时候,那他也就消失了。
黎谨风今天来,就是想让我帮助那位大叔更好更久地活下来。
少了心脏还能活吗?
当然能。只要找到了合适的能代替心脏的东西,那么那位大叔就有可能活下来。
合适的东西并不那么好找,我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利用灵气。灵气是生命的本质,灵气的聚集体自然也可以充当心脏。
可问题是,大叔只是一个普通人,他要如何吸收并且利用灵气?
冒着可能暴露我秘密的风险,去救一个还算不上朋友的人,这到底是值得还是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