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福斯抱着粗犷豪迈的霰弹枪从一个破旧的棚屋里走了出来,在这里他已经给那个瞎了半只眼睛的老头打了一个月的白工,这真是一段令人不愉快的经历。
“好在得到了这个。”他抚摸着并不华丽的霰弹枪枪身,如同抚摸自己的情人,“你的名字,就叫做命运吧。”
他已经买好了去往比尔吉沃特的船票了,因为那里是他的家乡,而实际上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理由,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他打听到了有个烂赌鬼正在比尔吉沃特的赌场中过着相当快活的生活。
而那个烂赌鬼被称作——崔斯特!
想到这三个字,马尔科姆·格雷福斯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然后瞬间化作了狰狞。
......
一个月后,当他重新踏上比尔吉沃特的土地上时,看着那熟悉得仿佛一成不变的港湾,城镇,他的脸色没有意思怀念,唯独拥有的只是满满的憎恶。
犹记得当初他就在那个名叫海蛇的酒馆后面降生——当然,那不是他的记忆,是一个抚养他让他替他挣钱的老恶棍告诉他的。
只是老恶棍很早以前就死了,死在铁钩帮帮众的手上。
海盗帮在比尔吉沃特是很流行的东西,就连掌管整个比尔吉沃特的海盗王普朗克实际上也不过相当于最大的海盗帮派的教父。
一个额头有着蜈蚣一样的刀疤的海盗,或者说渔民正在处理新鲜的海产,原谅格雷福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界定他们的职业,因为海盗偶尔也会客串渔民,渔民偶尔也会客串海盗。
什么是偶尔?偶尔就是十次有九次,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了。
“嘿哥们,我向你打听一个人。”格雷福斯用非常流利的比尔吉沃特方言问道。
那个或者是海盗的渔民眯起了眼睛,伸出的一只手食指和大拇指正在静静地摩擦着,格雷福斯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在他的手心里放下了一把铜子。
实际上他有更多,但他宁愿伪装成一个穷鬼也不希望让这些见了钱就跟问道鲜血气息的鲨鱼一样的海盗们把自己当作一个大肥羊来宰。
财不露白,在比尔吉沃特敢不记住这一点的外来客的尸体已经填满了每一个臭水沟与下水道。
“崔斯特?那家伙最近一直在三支玫瑰酒吧厮混,你可以到那儿找他。”海盗或者渔民痛快地将一把铜子装进了荷包,实际上如果不是他瘸了一条腿,还落下了后遗症,他肯定还在大吃大喝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可惜他已经成了劣狗,也就是最低劣的海盗,像这种人如果等不到一个小海盗头目的雇佣便只能每天到海上打渔了。
哦天呐,让一个习惯了抢劫的海盗去正儿八经地干活,这真是一种折磨。
......
格雷福斯没有找到崔斯特,这家伙的鼻子就跟狗一样灵敏,天知道他究竟跑到了什么地方。
不过好在,已经有人证实了崔斯特前些天还在这个名字很娘们的酒吧里厮混过,并且睡了好几个大胸大屁/股的漂亮娘们。
格雷福斯的脸上带着迫不及待的笑容,他坐在酒吧的一角像是耐心最好的猎人等待着老朋友的上门。
可是老朋友还没到,他就迎来了一帮陌生人。
“嘿伙计,价值一千个金币的活你干不干?”那个人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八的样子,脸上带着阴森的笑容,一看就是惯于隐藏在黑暗中的人物。
格雷福斯不想和这种人打交道,但一千个金币就像是一块香喷喷的蛋糕——哦天呐,我这只烂苍蝇实在是拒绝不了这样的诱惑!
“合作愉快,你可以叫我雷文。”名叫雷文的男子笑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