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余晖烧透了云霞,笼罩在城门外,一片血色。
马蹄声响,十余骑冲出城门,奔入旷野,飞驰而去。
门口守卫的一个队率挥手打了打灰尘,眼看着这十余骑个个骑术精湛,刀弓精良,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帮孙子!”旁边一个老兵吐了一口唾沫,骂道:“整个咸临城除了咱们陷阵营的弟兄,什么时候马府的这帮狗腿子可以横着走了?”
后边一个拄着枪的卫兵躺靠在城墙下正在打盹,闻言来了精神,翻着白眼说道:“人家前几天在酒楼跟咱们都尉的亲兵队狭路相逢,干了个半斤八两,你行吗?”
这件事对陷阵营来说十分丢脸,据说是双方在酒楼喝酒时起了冲突,于是拉帮结伙打了一场群架,可惜吃了亏,羞于启齿,况且马家势大,军队也犯了军纪,所以大家说起这件事来总是含含糊糊,仿佛双方只是在酒楼喝了一顿酒。
老兵扶了扶腰刀,大大咧咧的说道:“那是老子不在,老子自幼练武,当兵的时候也是下过苦功的,一双拳头,一口腰刀,少说也有二十年的功力,要不老子能当上伍长呢。”
年轻的队率并不理会这两个老兵的胡侃,虽然他才是那个自幼练武,又在刀子上下过苦功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年纪轻轻就做了队率,又能震住手下五十人。而且他心思细腻。很有眼力,今日轮他值守,不敢大意。遥遥望着那十余骑远去,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忽然对身后一个属下问道:“你家就住在城里,刚才那些人里面有没有你认识的?”
属下连忙说道:“有啊,那孙子出城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会跟我打招呼呢,想不到现在发达了,竟然装作不认识我,孙子。迟早抓住揍他一次。”
队率又皱起了眉头,认真反复的确认:“那你觉得。他看见你了没有?”
属下头上青筋直蹦,咬牙回到:“肯定看见了,老子半个笑脸都露出来了,谁知道那孙子赶紧把脸缩脖子里去了……他娘的。认识老子有那么丢人吗?”
队率神色一怔,突然捏紧了拳头,骨骼噼啪作响:“立功的机会来了不行!牛迁……”
“在!”
旁边老兵连忙答应一声,他对这位年轻的队率十分信得过,此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立下过好几次功劳,不只是因为武艺,还有眼力,能抓住机会。
“带着你的队伍。回去校场准备,把前因后果跟校尉讲一遍,我亲自去上报城守大人。对了。骑我的马……”
老兵答应一声,知道事关重大,此时已经是军令,开不得玩笑,连忙召集手下四个小兵,各自去牵马。自己就近上了一匹枣红色战马,一抖缰绳。战马长嘶一声,撒开四蹄,当先向军营驰去。
后面四个小兵翻身上马,拿刀鞘狠拍马股,在后面紧追。
老兵马快,与后面四人的距离越拉越大,正觉得爽快。迎面翻过一座山丘,猛见道中央立着一个背剑的道童,身形挺立的笔直。
老兵心中一跳,不敢张狂,连忙一抖缰绳,仗着骑术精湛,纵马错开,一人一马擦身而过的瞬间,眼角忽然见到那道童微微偏头,探手捏住肩头剑柄。
老兵马快,反应不及,只见眼前剑光一闪,脖颈微凉,脑海中最后的意识:“好快的剑,好快马……”
骑兵的厉害在于一个快字,一刀在手,纵马而过,任何人头都禁不住一拖,老兵明白这个道理,他死在自己的快马之下,然而他更佩服对方的剑术,自觉死的不冤。
后面四个骑兵翻过山坡,正好见到老兵人头飞起,立刻进入战斗状态,神经紧绷,此时不必细想其他,同时拔刀出鞘,提缰纵马,分散合围。
小道童长剑斜指一边,分毫不惧,单人孤剑立下那里,就仿佛一株不动的古松。
人马相撞的瞬间,四柄长刀同时劈下,却全部落在了空处,然后一道剑光乍起,一闪,两闪,三闪……都是一剑封喉。
道童杀罢人,任由那四匹马带着尸体远去,从怀中掏出一方洁白的手帕,轻轻拭过剑锋,收剑归鞘,自语道:“刚刚开始起事,就出了意外。幸好杜先生深谋远虑,整个卧龙山庄的好手,都能用来清除意外。”
咸临城内,长街一巷。
天色渐晚,街道上都是收摊回家的人,咸临城城守大人的大宅子也即将关门闭户的时候,金刀散人登门拜访,一身的宽袍大袖,看似身无长物,笑容可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