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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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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发束起一半,莹白泛绿的玉箍,洒然垂肩,一如岳筝与他初见那份打扮。骨节分明而又优雅的大手轻拽马缰,容成独便轻巧地越于马背,马儿欢快地撒开了蹄子。

衣衫被风吹动,而他独立如松。

容成独眼中是含了笑意的,清清淡淡的。

但是跟在后面的金鳞,就是一副愁眉苦脸了。王爷怎么突然间又想去郊外看景儿了?他明白王爷对那山间流水树木萌发的喜欢,可自从与岳姑娘相识,不是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的意思了?

今儿王爷要出门,还真是一点预兆都没有。

到郊外与在城里逛两圈可不一样,就算王太医不跟着,那也是眨眼就能传到的事儿。上次王爷出门犯了病,太妃娘娘可是一下子就罚了他大半年的俸禄。

好歹也多带几个人啊!再犯病了,可碰不上另一个岳姑娘了。呸呸呸。

为什么王爷就记住金鳞两个字了,金风、金跃他们倒是乐得轻松。

金鳞暗自抱怨着,很快就快马赶上了王爷,只是稍后一个马头。“主子,您不叫上岳姑娘一起吗?”他讨好地建议着。

叫上岳姑娘多放心啊!

容成独听此,并没有管金鳞自己的小算盘,淡然的一个笑容如烟花般消失在唇角。叫上她?现在她可是忙的天天对着那一块布,也不怕把眼睛熬坏了。

真的就那么在意品鉴大会的名次?

倒还不如想想怎么讨好他,就是只绣一只鸭子,他依旧能让她实至名归地得个上上。

容成独想起这么跟她说时,她懒得理睬他的一幅神态,心窝里一阵暖暖的躁动。他对她太过喜爱,太过一步深陷,与她融合为一的那种*也越来越强烈。

只是瞬间,他的眸色就暗沉了下来。若非陆鸿曾经那样对她,他早就毫不顾忌地将她征服了。

突然一声惊呼,打断了他的心绪。

“宝儿”,是一个女子有些凄厉的喊声。

容成独看见了马前几尺远的呆呆站着的一个小娃,马蹄就要踏过,那小娃手捏着拨浪鼓,呆看着就要从他身上踏过的马。

“您快停马,快停马。”女人喊叫着,就像风一样跑了过来。

手臂抬起,衣袖晃动,珍珠灰在阳光的映照下蕴蕴的光芒四射。顷刻间,骏马偏了脑袋,嘶鸣一声,后仰左转。

“主子”,见此情景,金鳞大惊。

马儿却又一转,很快地稳住了,嗤嗤地不满喷气。容成独依然安稳坐于马鞍之上,俯视着惊惧而又庆幸地将小娃抱在怀中的女人,他眸光深沉。

“多谢公子”,女子一手抱着孩子,对着马上的人磕头道谢。

被这电闪一幕的惊险镇住了的路人,此时都回过神来。这妇人是不是傻啊?孩子可是差点被这人的马给踩死呢。

容成独落下清冷的目光,什么话也没有就打马离开了。

“这是什么态度啊,好歹也带着人家孩子去药铺看看啊,那么点儿,惊着可不是玩的。”后面有声音如是说。

金鳞冷冷地看向发声之处,朝那妇人撂了一锭银子,也一言不发地走了。自己孩子不看好,得亏王爷没什么事,否则你们几族都不够赔的。

凉风带寒,迎面扑来。

容成独很快行到旷野之中,四望了一下,掉马朝东南方向而去。

孩子对一个女人就那么重要?能到连性命都不顾的地步?

他若有所思,想的却只是这一个问题。

容成独一直不安,一直暗算着将陆鸿永远阻挡在她的生命之外,那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之前虽是混淆了陆鸿的视线,但只要有小娃那个变数,陆家人察觉是早晚之事。

毕竟他不能将陆家满门清除,曾经他们也是朋友。

但一面是疼爱孩子的母亲,一面是只认陆鸿的孩子,她又是那么反复不能全心信任他的人,未来真是不可预期。

马儿悠闲地行走在田间小路中,偶尔伸着马头在田间啃上两口。因为展眼即是春天,一旦翻过三十,天气就以一天一变的速度暖了起来,这时已有家中劳动力少的在田间育禾了。

不远处一个带着斗笠的老翁,起身时间看到了这边将头伸在田间的马,当即吆喝了一声:“客人,看好你的马,莫吃了我们的庄稼。”

马头旋即仰起,容成独翻身下马,看到马嘴边的绿汁,便转了身牵着马走到那老者身边,半揖下礼。“抱歉,老丈。”清冷的声音中有着真诚的歉意。

纵然苏世独立,生于皇家的他,敬农重耕思想是根植在骨血中的。这或许正是容成王朝皇室子弟与一般贵族子弟的根本区别所在。

老者摆了摆手,掀了掀斗笠道:“看客人你穿着不俗,怎么这个时间跑到这田野中?”

“随意看看”,容成独立于田埂之上,清冷回道。

金鳞警惕地在几丈之外守护。

“新年即至,老丈何以肚子在田间劳作?”容成独问道。

老者爽朗一笑,说道:“年年新年,于老人家已经没有什么了。倒是这庄稼,侍弄着喜欢,权当年节前的休息牌戏了。”

容成独淡淡点头。

老者又弯下腰继续拔草,同时说道:“草年年除,却不得净,庄稼割了一茬倒很难再生。庄稼虽是提供了我们的口粮,但到底被人们给养刁了,得侍弄才行。”

容成独倒是听出这老者的弦外之音,却见他并不把田中的草完全拔干净,想了想他以往所看的黍艺杂要,并没有类似的记载。不知何意,便问道:“老丈,这草为何每株之间都要剩两棵?”

老者呵呵一笑,“岂不闻水满则溢,月盈则亏?一亩田里,半棵杂草也不剩,庄稼苗长着也没力气呢。就如这人一样,有点危机意识才得有干劲啊。”

容成独淡然以对,牵马离开。老者继续殳草,也不管他的离去。

四下转了有半个时辰,容成独才打马回城。

此次出来,不过是想在郊外选一片地方,日后让她做修建印染厂之地。不出百日,印花布会风靡整个王朝。到时只是种家的那个小小染布之地,绝对供不应求。

所以他就提前替她打算好。

却没想到,自己竟然忘了这么浅显的一个道理。

水满则溢,月盈则亏!

难怪从未见筝筝对自己着急过半分?所有的杂草还没长起来,就已经被他给除去了,筝筝又如何能有危机意识呢?

竟然连这最基本的道理都忘了!

筝筝啊,你可真是害人不浅。

容成独扬唇微笑。

未到城门口,遇到了一群去城外庄子上玩的女孩子。

十几辆马车远远地就停住了,待他打马走近,车窗帘边露出一团洋溢着青春气息的面庞。顾忌着是在外面,很多女孩子不敢说破他的身份,但也不舍得就这么错过,姣好的面庞上都显出为难。

容成独虽未将马停下,但明显慢了下来。

最后两辆车子上终于下来两个女孩子,是这段时间很难看的于沁香和徐洛香。

于沁香一直心有不甘,希冀与容成独相见的机会。而徐洛香则是地位一落千丈,家中哥哥虽没丢了职位,但已然连金川中层都算不上了。

因为谁都知道王爷看她家不顺眼,她家也像王家一样惹到他的心上人了。

她不仅不甘,还有一丝恨意。

若是能得到这个男人的喜爱呢……?

她一直有这样一个想法,只是没有机会罢了。

“公子出门了?”徐洛香超过于沁香一步,眼含柔波,音若闻莺:“公子身体不好,要注意着呢。”

听着她全力显示女性娇媚的声音,于沁香恨恨地握紧了拳头。

容成独实在懒得应付这样的女人,但是想到他身边一个“杂草”也没有,极淡地颔首以应。

就是如此,对于这些女人来说便不啻于天大的恩宠。

“沁香之香已尽除了,不知年节时可否去府上拜见?”于沁香心头一紧,连忙也跟着说道。

虽然父母都劝她,但对这个男人,她一点不想死心。就算他将那个带着拖油瓶的女人宠到天上,又如何?

天天一道菜,不会腻吗?总有他腻了的一天。

容成独眼角微挑,“可”他极轻而又极冷淡地说道。

于沁香却不可置信地抬头仰视马上的他,清冷的容颜,飘渺的仙姿,没有错!这么说她终于等到了,他现在就腻了那个女人了?

“多谢……”她马上施礼,王爷差点脱口而出,却娇娇怯怯地说了公子二字。

前段日子,他下令不让她再入王府,成了多少人的笑料啊?

但她还是过来了,不管多么苦都过来了。

金鳞在后面摸不着头脑,王爷这是要干吗?这就要进城门口了,被岳姑娘的人看见了,回去说了他也有得受了。

桃坞定也觉得他不可信了。

正想着,看到其他马车上的女人都一脸放光地要过来见礼,金鳞不禁一抖,这些女人真可怕。

但是不及他提醒,前面的王爷已经没影了。

金鳞也忙跟上,犹自听见后面的相互攻讦之声。

女人多了,绝对是事儿。

进了城容成独放缓了马速,窥不透的眼眸下面满是不耐烦。可是没有“杂草”,筝筝就没有危机意识。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容成独很快就注意到了。

“听说没有,鲁家死了一个绣娘?”故意吊足胃口的声音。

“啊?怎么回事啊?”

“不可能吧?”

“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果然吸引了众耳。

“我家师傅说,这对鲁家来说可是一个极好的事情呢。”得意洋洋地人道。

“死人是好事?你家师傅是捕快吧?”

“什么捕快,我师傅是琢玉的雕玉衡。没见识,没听过咱们艺界一个说法吗?巧夺天工之物成,必得见血或夺命。鲁家这个绣娘,听说是前几天刺绣时不小心扎了手指,这对于绣娘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但是今天辰时正,鲁家那幅据说要参展品鉴大会的百鸟朝凤绣完最后一针,那绣娘就无疾而终了。”

“大夫检查了,说是扎在手指那一针有血丝顺着胳膊蔓延到了心脏,这才死的。可是哪个信啊,据说最后一针正是那个绣娘绣的呢。”

“有没有这么神叨叨啊?”

“这我倒是信,听说现在巧夺天工之物越来越难出了,对鲁家来说,还真是一件好事。这次品鉴大会,上上品非鲁家莫属了。”

“这什么说法准不准啊?咋来的,给我说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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