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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楼,就看见穆云城和小晚在院子里玩,“乐乐”“乐乐”的喊个不停,听得杨诗乐心里一阵阵发瘆。
她冲出去对着穆云城嚷:“早就告诉你了,不许叫它乐乐,叫小晚。”
穆云城任由小晚舔着他的手指头,头也不抬的说:“到底叫什么,让它自己选择好了。”
“自己选就自己选!”杨诗乐气哄哄的,她就不信了,小晚会背叛她!
但是杨诗乐确实是低估了小晚见色眼开的程度。两分钟后,她和穆云城并肩而站,小原抱着小晚站在他们两人的对面三米开外的地方,然后两人同时开始呼唤小晚,一个用“乐乐”,一个用“小晚”。
小晚毫不犹豫地朝着穆云城就直奔而去,扑进了他的怀里,把杨诗乐深深的打击了。这就是见色忘义啊,见色忘义!连救命之恩也可以忘记!
穆云城抱着小晚,斜睨着她得意洋洋的说:“小狗比你还识时务,至少它知道,到底谁才是它真正的金主。”
这句话一语双关的,杨诗乐怎么会听不出来。于是,她很怂的不吱声了,叫“乐乐”就叫“乐乐”呗,她就当没听见好了。大丈夫能屈能伸的。
穆云城进屋,目光在她的身上上下一扫,略带满意地说:“范泽这家伙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杨诗乐心里冷哼一声,人家穿得好看,夸一个又如何?非要去夸设计师,真不讨人喜!
穆云城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小原帮着进厨房去看饭菜有没有准备好。小晚卧在穆云城的脚边,见杨诗乐坐在了穆云城的对面,就摇头摆尾的过去,扑在杨诗乐的脚上,咬着她的鞋玩。
杨诗乐冷冷的哼一声,把脚缩了回去,
穆云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懒洋洋地说:“你的心胸没想到这么狭窄啊,跟狗都要一般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