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不大,但万贞这具身体天赋异禀,耳聪目明,竟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当下停下脚步,回头道:“和尚此语,值得一庙。来年今日,你我若都还在京城,我便送你百两银子建庙。”
这和尚对她仍然没有什么用处,但好歹给了她一个努力的方向。对于不知来路的她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倒也值得她给个付钱的承诺。
此时晨光微曦,除了早起服役的宫人,东华门外几乎没有行人。万贞慢慢地沿着护城河往前走,直到前方一株身围过丈的大柏树挡了路才停了下来,望着河中春波,思乡之情油然而生,忍不住低声道:“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望极天涯不见家,更恨时空阻隔重。”
她有感而发,柏树中却突然有人道:“狗屁不通!”
万贞神思恍惚,哪里想得到这大树的空心洞里竟然藏着人,一时茫然发怔。树洞中钻出一个唇红齿白,秀气俊俏的少年来。这少年大约十七八岁,发束金环,身着红色锦袍,外披一件黑色貂皮斗篷,看上去非富既贵,只是头发里夹着树心腐朽的木屑,衣裳皱得厉害,衣服上还沾满泥土木屑,看上去一副刚从树洞里打滚爬起来的模样。
失意人遇失意人,倒是提不起多少戒心,只不过万贞不说话,那少年却有话说:“才识有限就不要乱集锦,何况你还改句,名家诗词就是被你这种半桶水糟蹋坏的。”
这就叫糟蹋名家诗句了?让你知道后世那些“白日依山尽”一类的污段子,你还不气得三观崩溃?
万贞扫了这少年一眼,问:“眼睛都哭红了,还有心情评别人集锦诗出错,你很闲吧?”
少年被她一说,连忙手忙脚乱的捂住眼睛,争辩道:“你才哭了呢!我看你可怜才搭你的话,你这不识好歹的东西,活该被家里阉了送进宫来做贱奴。”
这少年骂人揭短,打人打脸,简直是嘴毒。也是遇着万贞,要是遇个普通的小宦官被这么骂,不翻脸来抽他一嘴巴才怪。不过被他一搅合,这愁绪倒是不翼而飞,万贞抖了抖衣袖,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宦官?”
她身材高大,声音清亮,没有女子的柔婉,又穿着小宦官的服饰,这少年还真没看出来她是女子,被她一问,顿时疑惑丛生,放下手重新打量她。
万贞轻哼一声,双手负后,身体站直,斜着眼睛垂视了他一眼。
她虽然因为审美不合而被周贵妃称为“傻大个”,但绝不臃肿,相反十分匀称,丰胸纤腰,长腿直肩,以这姿势一站,连棉衣都掩不住的身材曲线毕露。一种在这个时代被压抑而扭曲的审美所掩饰拘束,但却天然的纯女性的魅力,顿时肆无忌惮的挥洒出来,瞬间的就像在这暗沉的老树荫里开出了一束红到极致,艳到极致的牡丹花来。
护城河水映着的霞光从树荫下反射上来,将她棱角分明的五官照得清清楚楚,那垂视的明眸,映射着的是另一个时空自强自尊的女性独有的自信目光,既凌厉,又霸道。那少年被这目光一刮,只觉得心跳似乎都顿了一顿,一股迷糊但又充满辛辣的感觉猛然直冲进了他的五官七窍,让他怔在当地,半晌才失声惊叫:“你……你……你是……女、女、女人!”
万贞收回目光,哼道:“这都才看出来,你眼睛哭瞎了吧?”
少年一张脸胀得通红,半晌憋出来一句:“你才瞎!不管宫女还是宦官,反正都是宫中的贱奴!”
万贞淡淡地问:“再贱,能贱过你的嘴?”
少年哑然,一张脸青红白紫的交错,显然气得不轻,光剩下心里的邪火乱烧了。但受了这么大的气,他却还不走,也不回嘴,只是气得去抠柏树皮。
万贞见这少年不再说话,反而觉得没意思了。
这要是放在现代,十七八岁的少年,也就是跟她侄子差不多的年龄。她连家里那“老子吊爆天”的中二少年都能包容,何况一个道左相逢的别扭少年?
再说了,同是天涯落魄人,不说同病相怜,但也没必要互相伤害,何必怼得这么刻薄?